中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台式计算机、扫描仪、碎纸机等一批(包1,2,3)合同公告
金额
4150.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19]006128号
预算金额990.00元
招标联系人周玉君
中标联系人张明芳15274309772
公告正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台式计算机、扫描仪、碎纸机等一批(包1,2,3)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7月2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06128号-1
采购人(全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吉首市三湘电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台式计算机、扫描仪、碎纸机等一批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6128号
(3)项目内容: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台式计算机、扫描仪、碎纸机等一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12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A0201060901-扫描仪 吉首市三湘电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者成册扫描仪 CZUR 1 1980.00
A02021101-碎纸机 吉首市三湘电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科密碎纸机 科密 1 990.00
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吉首市三湘电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想台式计算机 联想 1 415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07月02日,履行期限:7天。
地点: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方式:
4.付款
1、转账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07-02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7月02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周玉君 委托代理人:张明芳
电话:07438756618 电话:15274309772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市人民北路支行
帐号:59375735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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