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现场提供服务
(一)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作业时间:清扫、保洁作业实行“两普扫、两收集”的工作模式,每
天7:00 之前完成第一次普扫,7:00-11:30实施巡回保洁;下午14:30之前完成第二次普扫,14:30-17:00实施巡回保洁;特殊情况(雨雪、夏季高温天气时段等) 作业时间报采购人审批后进行调
整。普扫按作业要求上足人员进行清扫, 不得漏扫、丢段丢堆; 实施轮流用餐制,用餐时间内路段上留人保洁;清扫保洁后,确保无垃圾、堆物,清扫员将清扫的其他垃圾用垃圾车运至小区就近垃圾站。
(2)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四净”、“五无”、“一通”标准。三统一: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四净:路面净、树池净、绿化带净、边沟净;五无:即无果皮纸屑、无泼撒污物、无人畜粪便、无垃圾堆、无砖瓦碎石;一通:泄水眼通。
(3)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洁路段每30分钟必须巡回保洁一遍。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
(4)道路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
(5)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堆放,严禁焚烧垃圾、落叶。
(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
(二)绿化带保洁作业要求
(1)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落叶。
(2)目视无枯枝落叶,无烟头、果皮,无饮料罐,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杂物。
(3)树穴、花池、道路沿线无杂草丛生、无污物杂物,无积水。
(三)垃圾桶的清掏及维护作业要求
(1)分类垃圾桶及时清掏、倾倒、复位,无溢出、无异味、外观干净无污迹。
(2)保洁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垃圾桶不满冒、不吊挂,每日至少 2次收运,保持垃圾桶周边的环境清洁。
(3)垃圾桶清掏完后复位,避免人为损坏,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维修、更换。
(4)垃圾桶等清洗在每天普扫后2小时完成,做到随脏随擦洗。
(四)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作业要求
(1)开放式物业小区的公共楼道每周至少清扫二次,确保公共楼道及走道的干净卫生。
(2)定时擦拭路灯杆、标识牌及各种设施,保证每周至少擦拭2次。各种设施表面无污渍、无积尘等。
(3)定时清洗、冲洗、擦拭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车辆,保证每天至少一次。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设备外观整洁干净,无积尘、油污。
(4)定期清掏泄水口,要求无杂物、落叶堵塞,亮桥亮脚。
(5)地面油污及时处理。
(五)牛皮癣治理作业要求
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楼面外墙2.5米以下、路灯杆、电箱等范围)“牛皮癣”进
行清除。
(1)开荒清洗: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采用专业清洁剂彻底清除,恢复原貌。
(2)日常维护:开放式小区楼道外墙、公共设施表面、社区道路路面无乱张贴(指定张贴栏除外)、乱涂写,不得采用白色石灰简单覆盖。
(3)明确清除的时间:“牛皮癣”清理实行清扫工人区域包干,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
(六)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要求
(1)负责服务范围内小区生活垃圾转运至辖区所属专用垃圾中转站,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倾倒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环卫设施齐全,严禁焚烧垃圾现象。
(3)高温天气做好生活垃圾点冲洗,及时消毒杀菌。
(七)高温防寒作业要求
(1)根据长沙市环卫主管部门制定的高温时段作业制度执行。
(2)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应对环卫工人进行关于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增强高温天气作业的自我劳动保护意识。
(3)发现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一线环卫工人,应及时调离露天作业岗位。
(4)7 月至9 月期间,应向一线环卫工人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省、市统一标准的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得计入工资总额)。
(5)对于露天作业的一线环卫工人,要配发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消暑饮料和防暑药品,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设备(此费用不计入高温津贴和工资总额)。
(八)服务区域、非服务区域内应急处理
(1)遇重要事项(上级各类检查),须听从采购人的指令,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内各小区、背街小巷、公共区域内的卫生保洁。
(2)对影响环境卫生质量的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到位的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业务考核小组。
(九)每天对辖区范围内纳入清扫保洁范围的相关环境卫生城管数字化案卷反映的问题(背街小巷清扫保洁业务范围内)要按时按质处理到位。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项目的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人员采取按月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项目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配合乙方做好项目区域内的清扫服务工作。
3、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项目服务工作计划。
2、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项目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退出服务时,需移交全部设备、设施档案资料及甲方的各种历史资料便于其他公司接手工作。
4、乙方对所管理的公共设施、房屋、场地,没有得到甲方授权,不具有自主租赁、借用等权利。
5、甲方需要增加服务项目,费用另行商定。
6、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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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服务时间及地点1.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2服务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1.3服务内容:(1)清扫保洁:负责下新市街(长铁柏家河仓库)、丽江翠园路口、乐尔乐超市前坪、天翔新新家园、安居城、海棠路、新天小区、新天路、新韶西路延长线、木莲社区、枫香路、湖南电工合金厂、湘江花苑小区、竹塘西路曲美家具城、紫薇路、派出所、铝厂小区、长沙机床铸造厂服务范围内道路墙根到路基的人工清扫、巡回保洁(含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绿化带)。(2)垃圾清运及消毒杀菌保洁斗车和垃圾果皮桶:负责斗车和垃圾果皮桶的清、掏、抹、洗、消毒杀菌和维护作业。其它垃圾及堆物:负责下新市街(长铁柏家河仓库)、丽江翠园路口、乐尔乐超市前坪、天翔新新家园、安居城、海棠路、新天小区、新天路、新韶西路延长线、木莲社区、枫香路、湖南电工合金厂、湘江花苑小区、竹塘西路曲美家具城、紫薇路、派出所、铝厂小区、长沙机床铸造厂服务范围内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及开放式公共区域等定期收集、清运,无主生活垃圾堆物,定期负责分解和分类处理,符合垃圾分类管理和文明创建要求。负责开放式小区生活垃圾按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转运至辖区所属专用垃圾中转站,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倾倒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协助有物业小区的厨余垃圾分类转运,严禁焚烧垃圾现象。(3)牛皮癣:负责下新市街(长铁柏家河仓库)、丽江翠园路口、乐尔乐超市前坪、天翔新新家园、安居城、海棠路、新天小区、新天路、新韶西路延长线、木莲社区、枫香路、湖南电工合金厂、湘江花苑小区、竹塘西路曲美家具城、紫薇路、派出所、铝厂小区、长沙机床铸造厂服务范围内所有区域2.5米以下“牛皮癣”的清理。(4)公共设施:负责下新市街(长铁柏家河仓库)、丽江翠园路口、乐尔乐超市前坪、天翔新新家园、安居城、海棠路、新天小区、新天路、新韶西路延长线、木莲社区、枫香路、湖南电工合金厂、湘江花苑小区、竹塘西路曲美家具城、紫薇路、派出所、铝厂小区、长沙机床铸造厂服务范围内含电线杆、电话亭、公交站、消防栓、路名牌、果皮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抹洗。(5)园林绿化带卫生维护负责下新市街(长铁柏家河仓库)、丽江翠园路口、乐尔乐超市前坪、天翔新新家园、安居城、海棠路、新天小区、新天路、新韶西路延长线、木莲社区、枫香路、湖南电工合金厂、湘江花苑小区、竹塘西路曲美家具城、紫薇路、派出所、铝厂小区、长沙机床铸造厂服务范围内的所有绿化植物(除乔木外)的卫生养护管理。(6)迎检、突发事件:负责处理下新市街(长铁柏家河仓库)、丽江翠园路口、乐尔乐超市前坪、天翔新新家园、安居城、海棠路、新天小区、新天路、新韶西路延长线、木莲社区、枫香路、湖南电工合金厂、湘江花苑小区、竹塘西路曲美家具城、紫薇路、派出所、铝厂小区、长沙机床铸造厂服务范围内的环卫类应急、迎检等突发工作,储备应急人员、设备等,坚决服从各级机构指派的临时任务等突发事件。(7)数字化平台检查:负责本合同服务内容中相关环境卫生数字化案卷的处理销案。(8)其它检查:负责文明办、城管局等部门组织的文明创建、城市管理等检查。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2.2付款方式: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以月度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在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后,甲方在次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个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下顺延支付,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3、乙方需对保洁清扫员进行安全作业教育和培训。拟派岗位人员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乙方必须做好设备设施及其员工的管理工作,如设备设施或其员工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乙方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环卫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完成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7、乙方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与其员工产生纠纷,导致其员工向甲方或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上访、闹事的,甲方可以视具体情况支付费用代乙方解决纠纷,甲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可从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