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 挂牌价 | 挂牌价包含消杀器具、耗材、人力成本等,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 1.服务期限120天(中山保税物流中心业务运作日); 2.成交供应商需派遣至少2名消毒人员驻点开展消杀工作(不提供无偿食宿),具体消杀标的及要求见附件1(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消杀标的清单)。 3.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市政府相关防疫要求进行用药和消杀,并提供消杀证明以及按政府部门要求登记消杀记录(见附件2)。 4.服务期内,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将根据政府部门最新疫情防控及消毒工作要求,据实调整消毒要求和内容,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服务期内产生的消杀服务费用按消杀服务天数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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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附件 | 附件1.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消杀标的清单.pdf附件1.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消杀标的清单.pdf 附件2.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消毒登记表.pdf附件2.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消毒登记表.pdf 附件3.委托消毒灭菌合作协议(范本).pdf附件3.委托消毒灭菌合作协议(范本).pdf 报名申请书(采购类)-一次报价.doc报名申请书(采购类)-一次报价.doc |
交易条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1. 意向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拥有中国公共卫生环境消毒杀菌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国家一级);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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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网络竞价 | 意向供应商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2-11-02 17:00:00 |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保证内容: 1.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供应商(含协议成交意向供应商)后,该成交供应商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 2.该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缴纳交易服务费和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 2.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及代理机构费用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采购方所有; 3.未被确认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意向供应商在未出现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应于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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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账户 |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 ||
账户名称 |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账号 | 44350401040016913 | ||
交易(开标)时间 | 交易(开标)地点 |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
披露规则
挂牌期间(工作日) | 7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长信息披露,延长1个周期 |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类型 | 法人/其他组织 | 采购方名称 | 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法人代表 | 高锡泳 | 注册资本(万元) | 17600.000000 |
统一社会信用码 | 91442000663348622M | ||
所属行业类型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所属行业分类 | 仓储业 |
联系人 | 颜健豪 | 联系电话 | 13424552000 |
座机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进场信息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时间 | |
项目(标的)意向 | 购买服务 | 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须知: 1.产权交易机构将采购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产权交易机构提请意向供应商认真了解相关情况,对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即表明意向方对本次采购的认可和接受,报价结果由意向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存在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也不得要求采购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作赔偿或补偿。 2.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79000元(含税),已包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税费。 3.意向供应商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以不高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 4.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时间与采购方签订《委托消毒灭菌合作协议》,不按规定时间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采购交易服务费,采购方有权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对成交供应商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不予退回处理,产权交易机构在扣除应收的采购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采购方所有。 5.产权交易机构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意向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收取的采购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交易双方自行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与采购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详见《委托消毒灭菌合作协议》(范本)(附件3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应签订采购交易合同; 2、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具体金额详见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费通知。 3、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供应商。(每个意向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意向供应商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网络竞价中不高于标的最高限价的价格出价一次。报价时间截止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按照网络竞价系统“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总体原则,根据网络竞价报价结果确定最低有效报价人为中标供应商。 | 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 | 报名递交的资料清单: 1.报名申请书(原件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中国公共卫生环境消毒杀菌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交易公告、《委托消毒灭菌合作协议》(范本)、《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消杀标的清单》等公示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意向登记截止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 意向登记方式、招标文件价格、缴费方式 | 报名方式:公告期内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报名递交资料。 【公司总部】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25层 【中山办事处】中山市兴中道2之1号投资大厦9楼,电话:0760-88262602、8826262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11-02 17:00:0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备注 | 温馨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2、在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后不与采购方签定采购交易合同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中心对采购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供应商如对本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联系方式
采购服务平台 | 采购服务平台负责人 | 江光伟 | 采购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 0756-2992728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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