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丹东市分公司草莓项目干线邮路冷链运输外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名称:丹东市分公司草莓项目干线邮路冷链运输外包项目。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组开东港至南京集散、北京等 10 条一级干线、东港至沈阳、大连等 11 条二级干线临时邮路业务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2.3 预算金额:140.3 万元
2.4 最高限价:将各条线路主力车型预算单价设为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2.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止。
2.6 中标供应商数量:中标供应商 1 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 1 个累计结算人民币 20 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9.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丹东市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冷链运输车辆 10 台(含)。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
其投标资格。
12.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13.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 60 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 5 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邮区内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 300 万元,并提供承诺书;车辆手续齐全,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投标人承担。
15.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投标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16.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17.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18.投标人须承诺冷链厢式车:厢长 4.2 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 15 立方米,厢长 6.5 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 35 立方米,厢长,9.6 米的车辆容积不低于 55 立方米。
19.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等内容。
四、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1、时间:请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08:00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文件。
(1)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 CA 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办理 CA 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文件,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
(2) CA 办 理 及 采 购 文 件 获 取 : 进 入 《 中 国 邮 政 电 子 采 购 与 供 应 平 台 》https://cg.11185.cn 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 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报名表)-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文件)。平台服务电话:400-898-8881(周一—周五 8:30-18:00)。
2、获取采购文件时所需资料: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5)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6) 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汇款凭证(获取采购文件资料通过审核后上传);
注:领取文件的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上提交报名资料(资料须为加盖公章扫描件并打包发送)并致电代理公司审核,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 月 10 日 09:30 分前递交平台、签到: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2) 电子版备份文件递交时间:本项目需要提交电子版备份文件以备邮政系统故障时启用。
(3) 递交方式:电子版备份文件需加密后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522870257@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4) 递交时间:电子版备份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月 10 日 09:30 分前。
(5) 纸质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6) 递交地址: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 1 号楼 2-9 丹景俪城)。
(7) 递交时间:纸质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0日 09:30 分前。
(8) 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投标单位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
(9) 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六、开启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 09: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 1 号楼 2-9 丹景俪城)。
七、发布采购文件的媒介本项目拟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