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控股五分临川温泉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电力管采购计划任务
金额
11733.1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rw-2023-004491
预算金额11733.19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引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1997836945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引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类型: 其他采购
招标编号: ZBRW-2023-004491
需求单位: 广西建工控股->控股五分公司
招标单位: 广西引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临川温泉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新城大道、甘泉路市政工程及两侧绿化景观工程)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引领公司
联系电话: 19978369456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变更时间:
附件:
正文内容
电力管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临川温泉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拟对以下材料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西引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抚州市临川区温泉镇
工程造价:11733.193067万元
建筑规模:4.82千米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注明:1、材料有充足的货源。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的供应商。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材料验收要求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及行业标准要求。
2、供方必须提供全面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如所供材料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材料供应时间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材料数量验收方式:采取现场过磅计重的方式或现场清点。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合同限额内结算数量金额以需方实际验收数量金额为准;当实际购买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经需方签字盖章,需方有权对超出部分的货物不予认可,超出部分的货物由供方自行取回,需方不承担看管义务,若该部分货物因闲置或其他导致毁损灭失,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方的任何代表、个人所签认的数量和金额对需方无效,需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以上单价为含增值税价,供方负责运输费、卸车费,供方负责装车费等杂费、负责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供方按需方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1天内送达。需方采购物资如因原材料等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双方对单价进行协商调整,且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加盖双方公章后执行。如税率因国家税收法规变动应调整合同税率及总价。
2、按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货款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
4、送货到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临川温泉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现场。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引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工作QQ: 2191895808
联系人及电话:吴 烈(总经理)13087725423微信同号
邮 箱: 2191895808@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
招标编号: ZBRW-2023-004491
需求单位: 广西建工控股->控股五分公司
招标单位: 广西引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临川温泉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新城大道、甘泉路市政工程及两侧绿化景观工程)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引领公司
联系电话: 19978369456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变更时间:
附件:
正文内容
电力管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临川温泉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拟对以下材料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西引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抚州市临川区温泉镇
工程造价:11733.193067万元
建筑规模:4.82千米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材料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氯化聚氯乙烯套管 | DN100*5mm | 5580 | 米 | ||
氯化聚氯乙烯套管 | DN175*8.5mm | 39726 | 米 | ||
弱电七孔梅花管 | 29380 | 米 | |||
难燃波纹管 | 管外径110mm内 | 11994 | 米 | ||
硬塑料管接头 | 公称直径100内 | 466 | 个 | ||
硬塑料管接头 | 公称直径150内 | 1983 | 个 | ||
硬塑料管接头 | 公称直径200内 | 2966 | 个 |
注明:1、材料有充足的货源。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的供应商。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材料验收要求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及行业标准要求。
2、供方必须提供全面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如所供材料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材料供应时间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材料数量验收方式:采取现场过磅计重的方式或现场清点。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合同限额内结算数量金额以需方实际验收数量金额为准;当实际购买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经需方签字盖章,需方有权对超出部分的货物不予认可,超出部分的货物由供方自行取回,需方不承担看管义务,若该部分货物因闲置或其他导致毁损灭失,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方的任何代表、个人所签认的数量和金额对需方无效,需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以上单价为含增值税价,供方负责运输费、卸车费,供方负责装车费等杂费、负责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供方按需方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1天内送达。需方采购物资如因原材料等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双方对单价进行协商调整,且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加盖双方公章后执行。如税率因国家税收法规变动应调整合同税率及总价。
2、按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货款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方式
4、送货到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五分公司临川温泉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期建设项目现场。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引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工作QQ: 2191895808
联系人及电话:吴 烈(总经理)13087725423微信同号
邮 箱: 2191895808@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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