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台县创亿矿业泉坑电石用灰岩矿南西侧道路场地平整项目产生的约7.31万吨富余资源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22qt2400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石台县创亿矿业泉坑电石用灰岩矿南西侧道路场地平整项目产生的约7.31万吨富余资源


挂牌时间:
20240716 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N0122QT240051 项目名称 石台县创亿矿业泉坑电石用灰岩矿南西侧道路场地平整项目产生的约7.31万吨富余资源
转让方名称 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其他资产
挂牌价格 131.58 挂牌期间 1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http://www.ejy365.com//infodetail?infoid=N0122QT240051
转让说明事项 1、特别提示 (1)石台县创亿矿业泉坑电石用灰岩矿南西侧道路场地平整项目目前尚未开工,预计2024年10月底前结束,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以实际为准;场地平整结束,视同转让标的交割完毕,转让标的具体规格、数量、质量、岩性、含土量等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调整成交价款。 (2)本次转让标的为除优先满足场地平整工程的自用外的剩余土石料,受让方不得干涉施工方使用场地平整工程自用的土石料。 (3)意向受让方如需勘查转让标的,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勘查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提交经转让方确认后的《现场勘查确认单》。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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