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R2023—014地块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R2023—014地块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润旭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地块位于通州区金新街道杏园路北侧、希望路东侧。
2.2 建设规模: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部分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约为984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7.5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前期勘察阶段(包括勘察、试桩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含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竣工结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精装修、工程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消防、人防、供配电、照明、空调及通风、电梯、弱电智能化系统、燃气、通讯、网络、园林绿化等以及按规定由监理人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4 监理服务期: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周期(施工工期9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项目竣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注:CA系统中工期统一按900日历天填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80万元。
2.6 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注:CA 系统监理质量统一按合格填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7拟派本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专业齐全,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岗位 |
数量(名) |
持证上岗要求 |
总监 |
1 |
国家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监工程。 |
专监 |
4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名和机电安装专业1名,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专监 |
2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和电力工程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此2名专监在供电施工图纸会审后进场,故不计入总人数中。 |
监理员 |
4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名和机电安装专业1名(其中1名监理员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配合发包人资料工作)。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二年及以上专业监理经历(证书满两年)。 |
其他 |
2 |
见证取样员1名和安全监理员1名(此2名人员均可以由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人员兼职,故不计入总人数中),见证取样需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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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9人(均不接受退休人员) |
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时投入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所有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监理单位必须接受业主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如出现中标单位人员不到位或不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采取加大处罚力度,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等措施,直至解除监理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2)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监理岗位证(培训合格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为准,省级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专业以岗位证书的培训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核发。
(3)监理机构成员在合同备案时须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备案人员数量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及监理机构人员,监理机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
(4)本项目在投标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监理机构所有成员均不接受退休人员,合同履行期间若涉及人员退休,视为中标单位须按合同要求变更人员,相关条款按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5)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严格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的将受到处罚。
(6)若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月21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180元(使用数字人民币方式支付),与本次评标相关的其他费用也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不得单列。此项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润旭房地产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江海圆宏汇13楼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198号财富中心903室 |
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曹女士、姜先生 |
电话: |
0513-86598690 |
电 话: |
13218016690、18061753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