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大有原油储备库工程项目桩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有原油储备库工程项目桩基施工已由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0%,其他资金7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范围: 1)本项目20座10×104m3外浮顶原油储罐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 500 AB 125施工(管桩甲供,十字型钢桩尖乙购),预估工作量52.8万米。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 2)管桩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机进出场、施工场地硬化、控制点建立维护、测量放线、打桩、送桩、接桩、截桩、防腐;管桩及材料施工现场的二次运输;检桩配合费(配合处理达到检桩要求,含检桩车辆用道路铺设、破桩头、桩头平整等相关内容)。管桩截桩钢筋、铁件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残值冲抵破桩头费用,混凝土废弃物按招标人要求处理。 2.1.2 标段划分:共分为3个标段(包),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包)中的3个标段(包)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标段(包)一:原油罐组一、原油罐组二,管桩约211200米,钢桩尖8800个。 2)标段(包)二:原油罐组三、原油罐组四,管桩约211200米,钢桩尖8800个。 3)标段(包)三:原油罐组五,管桩约105600米,钢桩尖4400个。 2.1.3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家数:每标段8名。 2.2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23 年7月 20 日 计划完工时间: 2023 年9月 27日(具体各区域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施工进度满足发包人要求。) 2.3 工程建设地点:锦州市凌海市大有开发区(建设大街东、大有路南)。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发包人要求。PHC桩的施工应满足《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T13476-2009)、《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的要求,施工应严格遵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的相关要求。;
2.2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锦州市凌海市大有开发区(建设大街东、大有路南)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7 日(合同签订时间),申请人需具有预制桩类似桩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中至少包括施工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等证明申请人具有上述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 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5)其他要求:两年内(至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在相关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申请人须承诺在资格预审全过程及招标全过程中,申请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申请人拒绝配合,或发现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则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通过资格或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8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3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3年06月18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6日 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申请文件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5号楼15号二楼会议室。
6.3 申请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开标现场系统无法获取申请人递交的电子版申请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申请文件参与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临海产业区滨北四路北侧,锦东二街西侧
邮编:
联系人:王少禺
电话:13911527461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
邮编:
联系人:崔女士/李女士
电话:13390386466
传真:01083196781
电子邮件:BJWH_DBGL@126.com
9.投诉/异议受理
单位名称:辽宁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少禺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临海产业区滨北四路北侧、锦东二街西侧
电话:1391152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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