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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芳村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芳村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对芳村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根据芳村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510145联系电话:020-81707628传真: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芳村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建设地点广东广州荔湾区建设单位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项目概况“芳村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珠江隧道下游约560m南河道的右岸处,下游距洲头咀隧道约45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芳村客运码头、候船厅及1#~7#临时泊位;在现6#~7#临时泊位后方岸上建设新候船厅,候船厅布置在“三馆合一”主体项目东侧距珠江岸线38米范围以外与鹅潭大道之间,占地面积1152m2,总建筑面积1195m2;新的芳村客运码头拟搬迁至现6#~7#临时泊位位置,建成2个2000GT客轮泊位,在原7#泊位下游新建一个2000GT的靠船泊位(仅做船舶停靠使用)。项目总投资6790.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环评机构广东环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切实做好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在码头施工区域周边布设围油栏,防范船舶施工过程油污泄漏,施工船舶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不得直接排放至所在水体,保障水环境安全;通过采取设置工地围挡、洒水压尘、加强物料运输及存放管理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有效的降噪措施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居民正常作息造成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二)船舶内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原项目的7#泊位(即改扩建后2#泊位)的加压泵直接排入后方三级化粪池,与候船厅产生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西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船舶含油废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抽走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所在水体。(三)选用先进船舶和优质燃油或者选用以电能为能源的船舶;规范管理,船舶停靠至码头后及时主机,减少尾气排放。(四)做好噪声防治,对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项目边界噪声值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五)废机油、含油废物及废机油容器等危险废物须暂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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