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湘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包3)合同公告
金额
40.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南省湘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包3)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720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湘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津华仪器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湘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包3)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4720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何华亮。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075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1月20日,履行期限:20天。 地点:湖南省湘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方式:成交单位送货到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配套改造 四、付款 1、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2、项目正式验收前,成交单位须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出具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如无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将银行保函退还给成交单位;如有异常,采购单位有权直接扣除全部质保费用。3、付款凭税务部门正规发票办理,发票须由成交单位开具。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1-24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1月24日 九、合同主体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3 | A032405-环保监测设备 | 湖南津华仪器有限公司 | 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便携式气象参数检测仪、数字式传感便携多参数仪 | 否 | 详见采购需求 | 崂应/明华电子/天尔仪器 | 1 | 批 | 407500.00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管晟 | 法定代表人:何华亮 |
委托代理人:齐勇刚 | 委托代理人:符东波 |
电话:0731-52379812 | 电话:0731-82253351 |
传真: | 传真: |
地址: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程117号金典商务中心3单元2001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 | |
帐号:431899991010003482678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