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YZT-20GB-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2021年云和县国省道、县乡道公路日常管养(小修保养)(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浙财建[2019]120号、浙财建[2020]27号、浙财建[2010]330号、浙财预字[2009]37号等文件精神。现已将本项目列入云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养护计划,养护资金来源为国省道小修保养经费、国省道日常管养经费、省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县财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等,招标人为云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云和县境内,涉及内容为全县2条国道、1条省道、10条县道、12条乡道和1条专用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及沿线交安、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其主要内容为国省道总长93.516公里(含未接养K192+550~K197+300 (老桩号:K62+105~K66+855)一级公路管养路段计3.512公里,二级公路管养路段计43.032公里,三级公路管养路段计15.651公里,四级公路管养路段计19.582公里,即国省道实际养护里程总长81.777公里);县道总长151.075公里、乡道总长77.872公里、专用公路总长2.382公路的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包括一、二、三、四级公路、桥涵、隧道进行专业养护。即对本项目国省道、县乡道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维修日常小修保养和修补其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应急抢修和小额零星工程、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的清理及收集处理,并及时处理各项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抢险工作,保持道路处于完好状态。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2条国道、1条省道、10条县道、12条乡道和1条专用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及沿线交安、绿化等其他附属工程的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本项目计划养护承包期为365日历天(实际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和乙级资质,并具有公路养护三类甲级和乙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于2020年11月02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交易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缴纳方式交纳(拒绝其他方式交纳),注意事项为: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函]、银行汇票、电汇。 ①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应提交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根据丽经信[2018]65号文件,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保险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函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的办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采用电子保函的,以电子交易系统收到交互信息时间为准。 保函开具对象为云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法人签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 0001 4033 470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浙江云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以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电子保险保函]提交的,以电子交易系统收到交互信息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3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本项目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招标人定于2020年11月23日09时00分在云和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盖有法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打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http://yh.lssggzy.com/yh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网址:http://yh.lssggzy.com/yh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红光路222号 地 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6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蓝靖 联系人:马希青 电 话:15215767279 电 话:0578-2789773(13754276036) 云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02日 备案单位:(盖章) 2020年11月02日 | |||
附件:
|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