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城南小学、城南小学配套附属道路及薛李东路北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监测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建城南小学、城南小学配套附属道路及薛李东路北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监测服务将采用询价的方式选择承包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述与发包范围
1、项目名称:新建城南小学、城南小学配套附属道路及薛李东路北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监测服务。
2、项目地点:溧水区。
3、发包类型:服务类。
4、控制价:20万元(其中新建城南小学项目8万元、城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6万元、薛李东路北延工程6万元,一口价包干)。
5、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城南小学项目占地面积5277506㎡,新建总建筑面积50536.7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21713㎡,地下建筑面积约14319.64㎡,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暖通、室外绿化、室外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2)城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占地面积:23982平方米,仪凤南路(石虎路—龙潭路)道路宽28m,全长约400m;龙潭路(仪凤南路—石燕路)道路宽度34m,全长约320m。3)薛李东路北延工程:建设道路;开园路-机场路,双向4车道,长约900米,宽28米。
6、发包范围及内容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下列工作内容:
(1)编报新建城南小学、城南小学配套附属道路及薛李东路北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完成相关评审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工作;
(2)水土保持监测:根据相关水土保持方案对新建城南小学、城南小学配套附属道路及薛李东路北延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提供完整的监测数据材料,监测数据材料需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验收要求,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7、工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时间15日历天;
水土保持跟踪监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之日止。
二、发包方式:询价。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并完成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包括总合同内包含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所提供业绩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设施完成自主验收报备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承诺不因疫情影响、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延迟或放弃服务工作,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无故放弃中标或中途终止履行合同的单位,一年内均不得参与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其他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4、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同时不接受一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无故放弃中标或中途终止履行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其他项目的单位或被列入主管部门、子公司禁入名单内的单位。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要求
1、未按公告要求准备报名资料、缴纳标书费用、完成报名的一律不予提供发包文件。
2、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发包人将拒绝其投标。
3、根据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同一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机构不得承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故已中标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参与评标。
4、投标人承诺不因疫情影响、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延迟或放弃服务工作,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无故放弃中标或中途终止履行合同的单位,一年内均不得参与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其他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八、获取发包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发包文件时间: 2023 年5月8日至 2023 年5月9日止,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请在截止时间前报名,否则一律拒绝报名。
2、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需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及标书费转账成功截图(四者缺一不可)一起发送至1239352610@qq.com邮箱,标书费需转账(收款单位:南京溧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缴款账号:72220122000018214;开户行:宁波银行溧水支行,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3:00 。
2、投标书快递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7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 系 人:倪工
联系电话:18115128817
传 真:/
一、项目概述与发包范围
1、项目名称:新建城南小学、城南小学配套附属道路及薛李东路北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监测服务。
2、项目地点:溧水区。
3、发包类型:服务类。
4、控制价:20万元(其中新建城南小学项目8万元、城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6万元、薛李东路北延工程6万元,一口价包干)。
5、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城南小学项目占地面积5277506㎡,新建总建筑面积50536.7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21713㎡,地下建筑面积约14319.64㎡,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暖通、室外绿化、室外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2)城南小学配套道路工程,占地面积:23982平方米,仪凤南路(石虎路—龙潭路)道路宽28m,全长约400m;龙潭路(仪凤南路—石燕路)道路宽度34m,全长约320m。3)薛李东路北延工程:建设道路;开园路-机场路,双向4车道,长约900米,宽28米。
6、发包范围及内容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下列工作内容:
(1)编报新建城南小学、城南小学配套附属道路及薛李东路北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完成相关评审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工作;
(2)水土保持监测:根据相关水土保持方案对新建城南小学、城南小学配套附属道路及薛李东路北延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提供完整的监测数据材料,监测数据材料需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验收要求,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7、工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时间15日历天;
水土保持跟踪监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之日止。
二、发包方式:询价。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并完成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包括总合同内包含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提供合同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所提供业绩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设施完成自主验收报备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承诺不因疫情影响、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延迟或放弃服务工作,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无故放弃中标或中途终止履行合同的单位,一年内均不得参与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其他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4、本次发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本次发包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同时不接受一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无故放弃中标或中途终止履行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其他项目的单位或被列入主管部门、子公司禁入名单内的单位。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lsqcjjt.com/)查看公告,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
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发包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要求
1、未按公告要求准备报名资料、缴纳标书费用、完成报名的一律不予提供发包文件。
2、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发包人将拒绝其投标。
3、根据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同一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机构不得承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故已中标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参与评标。
4、投标人承诺不因疫情影响、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延迟或放弃服务工作,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提交成果,无故放弃中标或中途终止履行合同的单位,一年内均不得参与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其他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八、获取发包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发包文件时间: 2023 年5月8日至 2023 年5月9日止,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请在截止时间前报名,否则一律拒绝报名。
2、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需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及标书费转账成功截图(四者缺一不可)一起发送至1239352610@qq.com邮箱,标书费需转账(收款单位:南京溧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缴款账号:72220122000018214;开户行:宁波银行溧水支行,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3:00 。
2、投标书快递至: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2楼1207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联 系 人:倪工
联系电话:1811512881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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