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0.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术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洪猛1587797447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临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载视频终端安装及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临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载视频终端安装及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项目7ce827e1-a895-4d48-9a76-9c7b9e2e6bcb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7ce827e1-a895-4d48-9a76-9c7b9e2e6bcb
建设规模: 1.招标预算价: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载视频终端招标预算总价为2304000.00元,招标预算单价为4800.00元/套/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招标预算总价和单价。 2.出让费:经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确定,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费底价为30408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费用。7ce827e1-a895-4d48-9a76-9c7b9e2e6bc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7-06 0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0883-2166429)
备注: 1.如贵单位有意向参加投标,请于2023年7月6日至7月13日下午18时00分期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还须在2023年7月13日下午18时00分前完成登录,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2.如果投标人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确认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应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下载安装最新“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在“招采助手”中下载安装最新的“筑龙招标采购助手”——“标书查看工具”、“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工具”等,以便查看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关于CA证书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6483801,24小时客服热线: 400-6727-666。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 经办人: 刘术秀
办公电话: 0883-306598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赵洪猛
办公电话: 15877974474 移动电话: 1587797447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900202300004001001
标段名称: 临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载视频终端安装及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13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7-26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厅2(市本级)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30.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临翔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强化巡游出租汽车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运营管理,发挥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价值,对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经营权进行公开出让。
中标单位先进行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载视频终端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且确保验收合格,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再进行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的运营管理。车载视频终端价款由招标人支付给中标单位,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费以非税收入形式由中标单位缴纳给招标人。
(二)车载视频终端供货安装
1.供货安装范围:中标单位负责对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载LED智能顶灯、智能服务终端(含GPS&BD卫星定位模块、4G通信模块、中央处理单元、录音模块、免提式扬声器、存储模块、IC卡读写和安全访问装置、车辆报警装置等)、计程计价装置(含空车车牌、发票打印设备)、音视频装置(含DSM驾驶行为监控摄像头、小海螺摄像头)、流量卡进行供货、安装调试,质保期内设备维修维护、更新更换、升级改造、培训服务、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以投标人投标设备配置清单及投标承诺内容为准。
2.供货安装期限:签订经营协议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载视频终端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且确保验收合格,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3.设备质量要求:所供设备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投标人保证向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包括硬件及软件)为原装、成套设备,具备完全合法的知识产权,符合国家以及该设备的出厂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规定的技术参数、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接口要求、使用要求;投标人保证招标人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招标预算价: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车载视频终端招标预算总价为2304000.00元,招标预算单价为4800.00元/套/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招标预算总价和单价。
(三)顶灯广告运营
1.经营规模:中标单位负责对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的运营管理,经营期限内有新增巡游出租汽车的按经营协议规定增加。
2.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与临翔区第四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相一致,签订经营协议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3.顶灯广告运营管理要求:经营期限内,中标单位负责对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的运营管理。运营管理须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标准。中标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其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顶灯广告经营活动中、与广告主等利益关系人所发生的一切利益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承担。
4.出让费:经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确定,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费底价为30408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费用。
5.出让费缴纳:中标单位分7次缴纳临翔区480辆巡游出租汽车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费,每次缴纳中标价的七分之一,且缴入区交通运输局指定账户。签订经营协议30日历天内中标单位一次性缴纳第一年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费;在后续经营期限内,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费每年缴纳一次,缴纳时间为第一年顶灯广告经营权出让费缴纳日期前7个工作日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条款。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临沧主城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载明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经营协议,就经营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以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上级法人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形时,相关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载明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经营协议,就经营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10.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7-2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发布公告登记表.pdf2023-07-05 10:25:25
2招标公告发布.pdf2023-07-05 10:09:14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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