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于都县]于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于都县岭下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标[重发公告]
金额
11080.2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80.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宇15179747489
标书截止时间2020/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8/11
公告正文

于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于都县岭下水库枢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于都县岭下水库枢纽工程已由赣水建管字〔2020〕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于都县雩山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赣州市于都县利村乡茶坑村。

2.2 招标规模: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工程;非溢流坝、溢流坝、取水口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主要由砼重力坝、取水口及输水管线等建筑物组成。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11080.27万元。

2.3 计划工期:2020年8月开工,2023年2月完工,总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8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规定,对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电子考勤。且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期间须记录履职日志,招标人有权不定期检查。

7.5本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 10 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砼坝工程或碾压砼坝工程或圬工坝工程。

7.6本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业绩、限制投标、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其社保缴纳情况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中标人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核实,经核实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和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7实行中标后约谈告诫机制。中标后对中标单位严格兑现投标承诺进行会谈、告诫和签约,必要时招标人将组织人员对拟派建造师进行答辩核查其履职能力,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7.8推行对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查,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查,投标人应当配合接受延伸审查,对发现工程款资金流向与本工程建设毫无关联的,招标人应当暂停后续工程款的支付,并对其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进行全面核查。

7.9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于都县于都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0797-6211708

7.10需提供《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

7.11本次招标过程邀请县监委会及县公安局经侦部门全程介入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于都县雩山水务有限公司

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59号

人:张先生

话:0797-62117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4-2#写字楼

人:廖宇

话:15179747489

招投标监督机构:于都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话:0797-6211708

2020年7月17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2、户名: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县支行

3、户名: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4、户名: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5、户名: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于都支行

6、户名: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7、户名: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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