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鲁Q815X9奥迪小型汽车一辆
金额
8.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121610时至20241217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法院账户名: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法院主页网址:rmfysszc.gov.cn

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 rmfysszc.gov.cn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鲁Q815X9奥迪小型汽车一辆。

 

起拍价:86025.8元;保证金:170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联法官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是否有事故、水淹、火烧、多次维修、违章未处理、年审是否超期、保险是否到期等情况,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查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上述等理由悔拍。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车辆违章记录等,请竞买人自行向登记地、落户地相关车辆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指标管理、交警、车管所等部门)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转让登记、变更登记等,自行承担标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转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过户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开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的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通知送达。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特殊情况需延长缴款期限的必须经本院批准。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定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9-8268106

执行法官电话: 0539-8268106(颜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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