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DXL改造提升项目临湖楼水处理系统工程专业分包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DXL改造提升项目临湖楼水处理系统工程专业分包
比选方式:公开询比比选
比选文件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比选日期:2024年12月3日
DXL改造提升项目临湖楼水处理系统工程
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江苏金生水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江苏兰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南通鸿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比选人名称: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DXL提升改造项目部2楼会议室。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51-62265212
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DXL提升改造项目部2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51-622652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控建工集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项目名称:DXL改造提升项目临湖楼水处理系统工程专业分包
比选方式:公开询比比选
比选文件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比选日期:2024年12月3日
DXL改造提升项目临湖楼水处理系统工程
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江苏金生水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江苏兰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南通鸿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比选人名称: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DXL提升改造项目部2楼会议室。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51-62265212
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DXL提升改造项目部2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51-622652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控建工集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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