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相关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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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相关报批工作
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A[2022] 号
本项目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1】139号文受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与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报批工作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项目起点起点位于白大线与现状 235 国道交叉口,与现状 235国道顺接,对现状桥梁拆除重建后,设置隧道穿越山体,随后线位跨过老路和北溪,沿山体展线与东坑互通 A 匝道(本次 J 匝道)交叉并设置互通进行交通转换,随后线位于道班房北侧往东继续展线,设置桥梁跨越现状235 国道、白鹤水库后,经发隆、沿何村北面展线,设林山隧道至林山,设小燕特长隧道至景宁与泰顺交界处,顺接泰顺段小燕隧道,终点县界桩号 K7+007.503,路线长度约 7km。估算投资约为 10.716 亿元,建筑安装费约 8.299 亿元。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集散功能)标准,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 20m。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第1标段。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为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含报告书文件编制、勘测、评审及配合报批等工作)。
(2)用地预审(含规划选址)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工作: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及踏勘论证;规划选址方案编制及论证;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方案编制及配合审批;项目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方案编制及论证;项目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编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编制;代拟县市级自然资源局项目审查报告;资料扫描及系统录入;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成项目预审报批的相关工作。
(3)房屋勘丈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工作:土地勘测定界、房屋勘丈的服务范围为:用地范围内权属界线测绘及调查;地类面积量算;征地界线放样(埋设木桩或铆钉);拆迁建筑物建筑面积测绘(即房屋勘丈,包含到户)及拆迁单位或个人的用地性质、权属调查及后续服务;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界址点汇总表、定界图编制等工作。
(4)用地报批、林地报批技术服务范围为:用地指标申请、林地使用审批、水面占用审批(配合)、标准农田占补审批、补充耕地审批、表土剥离方案、报告书文件编制、评审、配合报批等;包括方案设计调整引起的补充测绘、报批等,具体为(但不限于):(a)用地指标申请:完成一书四方案、计划指标申请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b)林地使用审批:完成公益林调整、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林地使用现场查验报告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c)水面占用审批:协助业主完成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d)标准农田占补方案(含标准农田提升方案、粮食功能区调整方案和现代农业园区调整方案);(e)耕地补充:完成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f)表土剥离方案: 完成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g)安置用地方案编制;(h)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完成方案编制及评审,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i)用地报批阶段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完成方案编制及评审,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j)土地征收节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编制;(k)协助主管部门完成违法用地查处工作;(l)用地报批及业主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5)先行用地报批技术服务范围为:主要包括先行用地组件、先行用地申请报告编制、评审、配合报批等;具体为(但不限于):确定先行用地红线;先行用地土地勘测定界;先行用地征地工作;编制先行用地申请材料;组件上报完成方案编制等,协助业主完成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报批。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所有工程交工验收之日止。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将于2022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月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5.3 招标人定于2022年 月 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宁)(http://lssggzy.lishui.gov.cn/jnweb/)
公示时间: 2022 年 7 月 26日至 2022 年 7 月 29日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15号交通大楼10楼
邮 编:323500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78-5623813
传 真:0578-5082459
招标代理:杭州华湛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9号,劳动路6-2号4008室
邮 编:310000
联 系人:陈工
电 话:0571-87313105
传 真:0571-87323181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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