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C100项目-ETC检测设备新增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阳0431-8186868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C100项目-ETC检测设备新增项目(二次)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1-12 18:51:21

我公司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C100项目-ETC检测设备新增项目(二次)项目(标段编号:0736-ZB20212321/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

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沈阳东信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1业绩要求
(1) 投标人投标设备中的DSRC专用短程通信路测单元(也称RSU模块)制造商应具有对该类型产品五年以上的制造经验(应出具不晚于2016年9月1日前的相应设备的项目案例合同作为证明)。(2) 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的国内业绩清单,业绩清单至少包含10项汽车功能相关测试设备项目,至少包含2项车联网相关测试服务或测试设备方面的相关项目(合同需求方应为国内汽车主机厂商或相应研究院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商务合同内容及首尾页等信息)。 不合格
2人员要求
投标方在中国境内应具备专业技术团队,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中标方必须提供一份专职服务于该项目的成员列表及专家支持团队成员名单,人员要求:团队成员不低于10名,均不能低于3年工作经验(学历不低于硕士),其中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专家比例不少于30%,并提供技术工程师的姓名、工作年限及负责方向等信息,在招标方项目未结束之前不允许调换人员(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项目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允许调换人员承诺书)。不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二:中汽研(天津)汽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人员要求投标方在中国境内应具备专业技术团队,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中标方必须提供一份专职服务于该项目的成员列表及专家支持团队成员名单,人员要求:团队成员不低于10名,均不能低于3年工作经验(学历不低于硕士),其中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专家比例不少于30%,并提供技术工程师的姓名、工作年限及负责方向等信息,在招标方项目未结束之前不允许调换人员(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项目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允许调换人员承诺)。 不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三:苏州智行众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业绩要求

(1) 投标人投标设备中的DSRC专用短程通信路测单元(也称RSU模块)制造商应具有对该类型产品五年以上的制造经验(应出具不晚于2016年9月1日前的相应设备的项目案例合同作为证明)。

(2) 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的国内业绩清单,业绩清单至少包含10项汽车功能相关测试设备项目,至少包含2项车联网相关测试服务或测试设备方面的相关项目(合同需求方应为国内汽车

主机厂商或相应研究院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商务合同内容及首尾页等信息)。

不合格
2人员要求

投标方在中国境内应具备专业技术团队,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中标方必须提供一份专职服务于该项目的成员列表及专家支持团队成员名单,人员要求:团队成员不低于10名,均不能

低于3年工作经验(学历不低于硕士),其中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专家比例不少于30%,并提供技术工程师的姓名、工作年限及负责方向等信息,在招标方项目未结束之前不允许调换人员

(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项目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允许调换人员承诺书)。

不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四:上海怿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结果
1业绩要求

(1) 投标人投标设备中的DSRC专用短程通信路测单元(也称RSU模块)制造商应具有对该类型产品五年以上的制造经验(应出具不晚于2016年9月1日前的相应设备的项目案例合同作为证明)。

(2) 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的国内业绩清单,业绩清单至少包含10项汽车功能相关测试设备项目,至少包含2项车联网相关测试服务或测试设备方面的相关项目(合同需求方应为国内汽车主

机厂商或相应研究院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商务合同内容及首尾页等信息)。

不合格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苏阳

电话:0431-81868687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