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田庄乡卫生院医用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0日
采购人(全称):安化县田庄乡卫生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旺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田庄乡卫生院医用污水处理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18】193号
(3)项目内容:根据安卫涵【2018】78号文件,安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污水处置工作的通知,结合当前实际,以及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实施医用污水处理工程。
2.合同金额 | ||||||||||||||
(1)合同金额小写:248000.00元 | ||||||||||||||
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
起始日期:2018年10月11 日,完成日期: 2018年11 月10 日。总日历天数 30天。 | ||||||||||||||
地点: 安化县田庄乡卫生院。 方式: 整体项目保质期为伍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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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 | ||||||||||||||
1、签订合同项目完成后,办理竣工验收后支付至中标金额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壹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2、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需支付预付款的,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2)成交通知书 | ||||||||||||||
(3)响应文件 |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
(5)专用合同条款 | ||||||||||||||
(6)通用合同条款 |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
(8)其他合同文件。 | ||||||||||||||
7.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
8.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备案,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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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10月11日 | ||||||||||||||
合同订立地点:安化县田庄乡卫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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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附件-田庄乡卫生院污水合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