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3070276
预算金额255.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雅君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刁雯涛0472-26696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3070276
项目概况:
为解决包钢西区210万吨焦化项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遗留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内建质字〔2021〕155 号)和包钢(集团)公司《解决公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工作方案》《包钢股份消防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整改申请专项费用会议纪要》等文件要求,按照“包钢西区210万吨焦化项目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情况以及委托第三方公司出具的《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事前咨询报告》等资料,计划对包钢西区210万吨焦化项目工程进行消缺整改。
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消防历史遗留项目中涉及的建筑结构的安全鉴定、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工程质量鉴定、相关建筑物及消防设施整改、最终评估、专家评审工作,包括项目施工整改、采购、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界区内地勘、地基处理以及工程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土建、电气、控制、仪表、电信、暖通、给排水、保温防腐及道路硬化、原有设施拆除等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及整改工作,投标人负责以上全部工作并在政府窗口期内取得该项目的政府部门消防准予使用文件。
注:上述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由中标方负责,详见前期评估报告《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事前咨询报告》及工程清单。
2.项目概况 ZO23070276,包钢庆华公司包钢西区210万吨焦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总包服务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包钢西区210万吨焦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总包服务 项目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安全评估和检测,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施工整改、验收并取得政府部门消防准予使用文件。 完成施工整改、验收并取得政府部门消防准予使用文件后,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以及相关结算单据,由次季度开始以3:3:4形式按季度进行(承兑)支付。 2,554,000.00 20,000.00 技术协议中工程量清单和备件材料清单均需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1 名称: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包钢西区210万吨焦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总包服务 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2.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 提供2020年至今2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的消防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准予使用文件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需额外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7/31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8/02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张雅君
联系电话:18047206064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刁雯涛 0472-2669649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8986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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