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设备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设备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意向和参数意见建议。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序号 |
设备器材名称 |
数量 |
是否进口 |
预算金额(万元) |
是否有专机配套耗材 |
编号 |
备注 |
1 |
门诊楼牙科电动空压机系统 |
3 |
是 |
240 |
否 |
2024-KQYY-Y-Y01 |
|
2 |
门诊楼牙科电动抽吸系统 |
3 |
是 |
240 |
否 |
2024-KQYY-Y-Y02 |
详细参数要求见附件1
一、意见反馈方式及材料要求
供应商若有意参加我院此项目参数论证,可在公示期间以邮件方式向我院进行反馈,包括以下材料:
1.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
2.产品注册证(如无则无需提供);
3.厂家授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安全责任书(附件3);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反馈意见按模板格式填写(附件4),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备注:反馈材料命名为:材料序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件,邮件与压缩包命名为: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反馈\论证报名。有参与意向但无意见建议时,须在材料10中意见建议栏填“无”;有参与意向并且有意见建议时,须在材料10中意见建议栏填具体意见建议。其中材料1、10需提供excel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材料2-9提交加盖公章扫描件。
二、有关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意见反馈表(附件4)的格式提出本项目需求参数中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包括投标人意见反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意见、建议受理期限:自发布采购意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3.意见反馈方式:邮箱:kqshebei@fmmu.edu.cn
4.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若未按时间及要求提供资料,我院将拒收。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王老师 电话:029-84772584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