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蓬安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蓬安县嘉陵江滨江生态景观走廊项目环境影响排污口论证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zx20210604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宗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0817-292291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ZX20210604(招标文件编号:SCZX20210604)

二、项目名称:蓬安县嘉陵江滨江生态景观走廊项目环境影响排污口论证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包:四川迪远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包:四川美景未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第一包: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24层2430号/第二包: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3栋14楼1408号

中标(成交)金额:21.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第一包:四川迪远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包:四川美景未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第一包:环境影响排污口论证服务,成交价15万元;第二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成交价6万元。 第一包:环境影响排污口论证服务 1.编制蓬安县嘉陵江滨江生态景观走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不负责项目生态专章、陆生生物调查,水生生物调查; 2.编制蓬安县嘉陵江滨江生态景观走廊项目排污口论证; 3.负责评审并修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项目批复; 4.负责评审并修改本项目排污口论证报告,并取得项目批复。 第二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1、供应商按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蓬安县嘉陵江滨江生态景观走廊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 2、供应商负责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评审会的汇报工作及审查后的补充修改工作。 3、供应商负责方案设计成果的印制工作。 4、供应商保证报告的设计进度和质量,并保证审批通过 第一包:环境影响排污口论证服务 1.履约时间:以具体合同执行。 2.支付时间:合同签订支付至合同金额30%;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3%;完成排污口论证评审并取得项目批复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3.验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权限拟为蓬安县生态环境局、排污口论证审查权限拟为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4.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二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1.履约时间:自收到相关设计资料之日起乙方在30个工作期内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2.支付时间:合同签订支付至合同金额30%;取得项目水土保持批复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3.验收标准:本工程合同约定设计成果资料以上级法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下达批文为准 4.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一包:以具体合同执行。第二包:自收到相关设计资料之日起乙方在30个工作期内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第一包: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权限拟为蓬安县生态环境局、排污口论证审查权限拟为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包:验收标准:本工程合同约定设计成果资料以上级法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下达批文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文雄、罗家仁、庞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收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蓬安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蓬安县建设南路526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 13056431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宗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明宇广场七号楼11层1107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0817-2922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  130564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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