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市公安局2023年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科技提升工程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金额
139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宿迁市公安局就宿迁市公安局2023年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科技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2023年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科技提升工程
(二)项目预算:约1390万元(其中京沪高速预算约940万元;连宿高速预算约450万元。)
(三)采购需求:
注:具体设备参数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公告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09:00至2023年04月 19日17: 30 。
供应商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市场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证明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产品
3、报价单和产品配置清单(包括不限于产品的技术水平、工艺水平、技术路线、兼容性、安全要求、该类产品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交付能力,以及历史成交价格、质保期、售后服务情况、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等)
4、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调研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交易平台,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
(二)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17: 30 。
(三)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调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再接收。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公安局
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865号
联系方式:0527-84352567
项目联系人:魏鹏
注:1.此次活动事采购人进行的前期市场调研活动,既充分面对市场同类产品进行邀约报价及产品信息收集,同时由采购人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论证及推荐小组,结合采购人使用需求部门实际需求,最终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仅就参与的品牌进行性价比,需求匹配率的综合比较,其调研结果仅为采购人采购部门参考使用,并不代表其调研成果100%被正式采购时采用,不对正式采购时起到任何限制和约束作用。
2、本项目成果的专家组的论证及推荐意见,不产生法律效力,仅作为采购人使用需求部门正式采购活动前,采购部门相关责任主体后期编制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3.本项目不发布结论性公告,调研结果仅作为内参使用。
附件.docx 宿迁市公安局2023年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科技提升工程项目市场调研公告.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2023年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科技提升工程
(二)项目预算:约1390万元(其中京沪高速预算约940万元;连宿高速预算约450万元。)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 | 估算价 (万元) |
1 | 道路监控 | 有电子卡口抓拍相机和高清监控摄像机等,部署在市域边界、主线段、互通、枢纽和服务区,用于观测、记录道路通行车辆和抓拍、识别途经的车辆、人员。 | 892 |
2 | 远程语音播报警示系统 | 建设语音提示设备和后台管理系统,用于点对点语音播报喊话,警情来车方向持续警示(预防二次事故),恶劣天气提示,疲劳驾驶、分心驾驶提醒等。 | 186 |
3 | 超速干预系统 | 在重要互通枢纽、交通节点建设超速干预警示设备,用于实时提醒车辆行经速度,对超速车辆实施警报警示,闪光提示,干预车辆驾驶人控制车速,降低事故风险。 | 85 |
4 | 城市交通大脑维保 | 提供驻场维保服务,宿迁城市交通大脑运维服务包括系统相关的主机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以及交通大脑子系统的运行维护与安全防范服务,保障用户现有的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监测、计算等数据准确可靠。 | 25 |
5 | 高速科技设施维保 | 对将要和已超过维保期的高速科技设施项目进行维保,维保时间从原项目维保期结束开始,至该项目维保期满结束。 | 90 |
6 | 中重型货车违反靠右通行规定抓拍 |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通行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交通管控措施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抓拍。 | 60 |
7 | 高速服务区车辆进出口位置抓拍 | 在服务区车辆进出口位置建设视频监控和卡口抓拍,对出入服务区的车辆进行抓拍识别。 | 52 |
注:具体设备参数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公告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09:00至2023年04月 19日17: 30 。
供应商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市场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证明资料
序号 | 标的 |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 自身优势 | 参考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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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产品
3、报价单和产品配置清单(包括不限于产品的技术水平、工艺水平、技术路线、兼容性、安全要求、该类产品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交付能力,以及历史成交价格、质保期、售后服务情况、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等)
4、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调研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交易平台,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
(二)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17: 30 。
(三)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调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再接收。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公安局
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865号
联系方式:0527-84352567
项目联系人:魏鹏
注:1.此次活动事采购人进行的前期市场调研活动,既充分面对市场同类产品进行邀约报价及产品信息收集,同时由采购人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论证及推荐小组,结合采购人使用需求部门实际需求,最终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仅就参与的品牌进行性价比,需求匹配率的综合比较,其调研结果仅为采购人采购部门参考使用,并不代表其调研成果100%被正式采购时采用,不对正式采购时起到任何限制和约束作用。
2、本项目成果的专家组的论证及推荐意见,不产生法律效力,仅作为采购人使用需求部门正式采购活动前,采购部门相关责任主体后期编制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3.本项目不发布结论性公告,调研结果仅作为内参使用。
附件.docx 宿迁市公安局2023年度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科技提升工程项目市场调研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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