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噶尔河灌区岳普湖县输水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喀什噶尔河灌区岳普湖县输水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噶尔河灌区岳普湖县输水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以喀发改农经【2022】1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地方自筹20.0%,项目法人为艾山江·阿不都卡地尔,招标人为岳普湖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普湖县
2.项目规模:控制灌溉面积为42.29万亩,设计流量18.3m3/s,加大流量22m3/s,改造渠道长度为32.455km。全渠段采用梯形断面,渠道内边坡为1:2,外边坡为1:1.5;全段面采用20cm厚雷诺护垫衬砌,下设10cm厚砾石垫层,垫层下设无纺布,渠底两侧设宽0.5m深0.6m的纵向格宾石笼阻滑墙,渠道每隔100m设一道宽0.5m深0.6m的格宾石笼隔墙;渠道边坡顶部设12cm宽40cm深的C35F250W6预制砼路沿石;左侧渠堤宽4.0m,右侧宽3.0m。改建建筑物66座,其中:涵洞3座,农桥12座,钢渡槽7座,陡坡4座,汇水口38座,测流桥1座;新建末端连接段1座。金属结构设计改建跨渠钢渡槽6座,桩号分别为0+256、0+900、1+078、1+840、2+642、3+129。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以上(含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单位及个人社保缴纳明细,不接受单位社保汇总明细)。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内限制投标的企业投标。(2)投标人应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及完善信息。(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5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日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噶尔河灌区岳普湖县输水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以喀发改农经【2022】1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地方自筹20.0%,项目法人为艾山江·阿不都卡地尔,招标人为岳普湖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普湖县
2.项目规模:控制灌溉面积为42.29万亩,设计流量18.3m3/s,加大流量22m3/s,改造渠道长度为32.455km。全渠段采用梯形断面,渠道内边坡为1:2,外边坡为1:1.5;全段面采用20cm厚雷诺护垫衬砌,下设10cm厚砾石垫层,垫层下设无纺布,渠底两侧设宽0.5m深0.6m的纵向格宾石笼阻滑墙,渠道每隔100m设一道宽0.5m深0.6m的格宾石笼隔墙;渠道边坡顶部设12cm宽40cm深的C35F250W6预制砼路沿石;左侧渠堤宽4.0m,右侧宽3.0m。改建建筑物66座,其中:涵洞3座,农桥12座,钢渡槽7座,陡坡4座,汇水口38座,测流桥1座;新建末端连接段1座。金属结构设计改建跨渠钢渡槽6座,桩号分别为0+256、0+900、1+078、1+840、2+642、3+129。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0438002001 | 喀什噶尔河灌区岳普湖县输水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 150 | 5113.63 | 14+500~25+100段,渠道途经疏勒县、兵团第三师41团、阿克陶县。共计10.6km。渠段内配套改建建筑物22座,其中农桥3座,汇水口16座、陡坡2座、涵洞1座,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E6531003908000438002002 | 喀什噶尔河灌区岳普湖县输水总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 150 | 4184.36 | 25+100~32+455段,渠道途经疏勒县。共计7.355km。渠段内配套改建建筑物4座,其中农桥2座,涵洞1座、末端连接段1座,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以上(含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单位及个人社保缴纳明细,不接受单位社保汇总明细)。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内限制投标的企业投标。(2)投标人应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及完善信息。(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5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日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创咨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岳普湖县市政大道15号院 | 地 址 | 喀什市学府小区2号楼2单元2172室 |
邮 编: | 844400 | 邮 编: | 844000 |
联 系 人: | 阿卜杜合力力 | 联 系 人: | 杨舒雅 |
电 话: | 0998-6828276 | 电 话: | 13279709000 |
传 真: | 0998-6822295 | 传 真: | 0998-2119999 |
电子邮件: | 154019482@qq.com | 电子邮件: | 78736348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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