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晶雄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扩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受理号(号) | 20230015573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晶雄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扩建)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花果山路2号龙之祥科创园十楼B区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晶雄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晶雄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扩建)(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02MC0G),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花果山路2号龙之祥科创园十楼B区(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3度46分41.336秒,北纬:22度48分31.121秒)。本次扩建后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1500m2,主要从事钢化玻璃(主要是手机保护膜玻璃为主)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钢化玻璃(主要是手机保护膜玻璃为主)100万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丝印、烘烤、涂防指纹油、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53m);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截污管网后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8-04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81152312 |
通讯地址 | 东莞市长安镇书香街一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项目基本情况不完善; 二、工程分析不全; 三、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不完善;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