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预算:16万元
二、服务需求及服务期
1.服务需求:非诉类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制度审查、医疗投诉和纠纷的处置、医疗(事故)鉴定处置、统筹律师见证工作、院内医疗安全风险防控、医学伦理事项的处置、业务科研),诉讼类法律服务及其他法律服务等全部法律服务工作。
详见附件一:服务需求
2.服务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评分标准
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三部分组成:
a、报价部分;
b、商务部分;
c、技术部分。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商务、技术及报价评分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能够保证有固定的法律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有固定团队牵头人和专门对接人;
7.能够保证服务时间,并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招标人的法律诉求进行回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8.能够保证以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规范,以及高效、优质、勤勉、尽责的法律服务水准,为公司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合体等形式的投标报名,投标人标书内容要求:
(1)报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近三年内承担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首页盖章页);
(5)近三年内(2020年1月-2022年12月)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6)打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7)上述投标资格要求内所有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编制招标文件,要求文件份数一正二副,采用非活页装订,密封,文件报送后一概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7月 12 日 上午11:00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医辅楼二层245招标办公室。联系人:池老师联系电话:010-84730040
2.开标时间及地点:待定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2023年7月4日
附件一:
服务需求
(一)非诉类法律服务
1.合同及制度审查
(1)根据医院审计部门的要求,负责经济类合同的审查并出具律师意见。
(2)根据医院审计部门的要求,审查、拟定建设工程类合同并出具律师意见。
(3)根据医院审计部门的要求,审查、拟定各类合同并出具律师意见。
(4)根据医院的要求,负责临床试验类、教学科研及教学科研合作类合同的审查并出具律师意见。
(5)根据医院的要求,负责医院对外合作、新建医疗机构类合同的审查、拟定并出具律师意见。
(6)根据医院要求,为医院审查、修改、草拟院内各类规章制度。
(7)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2.医疗投诉和纠纷的处置
(1)根据医患办公室转交的要求,协助医疗投诉和纠纷的处理。
(2)根据医患办公室转交的要求,就具体事项负责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及时的沟通谈话,对患者投诉的问题进行适当的解释,对处理经过的关键环节进行书面记录;在医院要求时间内组织医务人员、患者正式谈话,书写《谈话记录》,协助医患办公室进行投诉或纠纷的协调解决。
(3)对于需要书面答复的患者或家属,协助完成书面意见的撰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工作。
(4)引导患者或家属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3.医疗投诉和纠纷的处置
(1)协助医患办公室与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协助准备调解所需的相关病历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组织院内科室的沟通会达成院内一致意见,完成纠纷陈述意见的撰写,并根据医患办公室的要求代表医院与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患方进行调解沟通,以及其他各项调解工作并签订三方调解协议书。
(2)对于已签订调解协议书的医疗纠纷,经与医患协商后,协助医患办公室完成司法确认工作,作为医院代理完成司法确认书的签订。
4.医疗(事故)鉴定处置
(1)代理医院参加各级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负责鉴定前院内讨论、鉴定会院内专家组织、鉴定陈述材料准备,并代表医院完成鉴定的相关程序并随同院内专家一起参加鉴定会。
(2)在医疗纠纷诉讼过程中,负责鉴定前院内讨论、鉴定会院内专家组织、鉴定陈述材料准备,并代表医院完成鉴定的相关程序并随同院内专家一起参加鉴定会。
5.统筹律师见证工作
(1)负责院内各科室的律师见证工作。统一预约安排律师见证的管理工作,负责解答双方与见证业务相关法律咨询,并在见证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律师见证书。
6.院内医疗安全风险防控
(1)按医院要求参加重点纠纷隐患病例的院内多科会诊工作,必要时协助主管医师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病情及治疗措施的告知,参加术前谈话。
(2)负责院内法律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以医患纠纷、医疗风险防范、医疗法律普及、医疗政策宣传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主,高风险科室每年至少完成3次相应的法律知识培训。
(3)随时为临床提出的医疗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协助医院处置涉医安全(隐患)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
7.医学伦理事项的处置
(1)根据医院伦理委员会的要求,指派专业、专人参加伦理委员会会议,并出具意见。
(2)根据医院医务处、医患办公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或医院临床科室的要求,为医院解答、回复涉及医学伦理事项的问题,并出具书面意见。
8.业务科研能力
(1)具有医疗卫生立法及医学伦理研究的参与经验。
(2)具有丰富的各级各类涉医事法律课题的研究经验。
(3)具有丰富的针对涉医事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经验。
(二)诉讼类法律服务
1.代理医疗类诉讼纠纷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和仲裁案件。
2.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
3.代理医院为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或第三人的非医疗类诉讼或仲裁案件。
4.代理劳动仲裁案件。
(三)其他法律服务
1.根据医院的要求,为医院解答法律问题。
2.根据医院的要求,2小时内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指派专人到场处理医院突发法律事件。
3.根据医院的要求,协助医院处置人事和劳动纠纷。
4.医务人员因医患纠纷导致生命健康受损,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案件代理。
5.医务人员因医患矛盾、患方投诉导致被行政处罚、刑事公诉的,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听证会代理、法律帮助、辩护。
6.医务人员或医务人员直系家属(配偶、父母、子女)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为其提供免费咨询,依据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代理费或代书费等。
7.根据国家涉医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涉医事政策的变化,或根据具体司法实践向医院主动出具律师意见书。
附件二:
商务、技术及报价评分表
1.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预算:16万元
二、服务需求及服务期
1.服务需求:非诉类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制度审查、医疗投诉和纠纷的处置、医疗(事故)鉴定处置、统筹律师见证工作、院内医疗安全风险防控、医学伦理事项的处置、业务科研),诉讼类法律服务及其他法律服务等全部法律服务工作。
详见附件一:服务需求
2.服务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评分标准
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三部分组成:
a、报价部分;
b、商务部分;
c、技术部分。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商务、技术及报价评分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能够保证有固定的法律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有固定团队牵头人和专门对接人;
7.能够保证服务时间,并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招标人的法律诉求进行回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8.能够保证以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规范,以及高效、优质、勤勉、尽责的法律服务水准,为公司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合体等形式的投标报名,投标人标书内容要求:
(1)报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近三年内承担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首页盖章页);
(5)近三年内(2020年1月-2022年12月)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6)打印“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7)上述投标资格要求内所有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编制招标文件,要求文件份数一正二副,采用非活页装订,密封,文件报送后一概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7月 12 日 上午11:00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医辅楼二层245招标办公室。联系人:池老师联系电话:010-84730040
2.开标时间及地点:待定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2023年7月4日
附件一:
服务需求
(一)非诉类法律服务
1.合同及制度审查
(1)根据医院审计部门的要求,负责经济类合同的审查并出具律师意见。
(2)根据医院审计部门的要求,审查、拟定建设工程类合同并出具律师意见。
(3)根据医院审计部门的要求,审查、拟定各类合同并出具律师意见。
(4)根据医院的要求,负责临床试验类、教学科研及教学科研合作类合同的审查并出具律师意见。
(5)根据医院的要求,负责医院对外合作、新建医疗机构类合同的审查、拟定并出具律师意见。
(6)根据医院要求,为医院审查、修改、草拟院内各类规章制度。
(7)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2.医疗投诉和纠纷的处置
(1)根据医患办公室转交的要求,协助医疗投诉和纠纷的处理。
(2)根据医患办公室转交的要求,就具体事项负责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及时的沟通谈话,对患者投诉的问题进行适当的解释,对处理经过的关键环节进行书面记录;在医院要求时间内组织医务人员、患者正式谈话,书写《谈话记录》,协助医患办公室进行投诉或纠纷的协调解决。
(3)对于需要书面答复的患者或家属,协助完成书面意见的撰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工作。
(4)引导患者或家属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3.医疗投诉和纠纷的处置
(1)协助医患办公室与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协助准备调解所需的相关病历资料等相关证据材料,组织院内科室的沟通会达成院内一致意见,完成纠纷陈述意见的撰写,并根据医患办公室的要求代表医院与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患方进行调解沟通,以及其他各项调解工作并签订三方调解协议书。
(2)对于已签订调解协议书的医疗纠纷,经与医患协商后,协助医患办公室完成司法确认工作,作为医院代理完成司法确认书的签订。
4.医疗(事故)鉴定处置
(1)代理医院参加各级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负责鉴定前院内讨论、鉴定会院内专家组织、鉴定陈述材料准备,并代表医院完成鉴定的相关程序并随同院内专家一起参加鉴定会。
(2)在医疗纠纷诉讼过程中,负责鉴定前院内讨论、鉴定会院内专家组织、鉴定陈述材料准备,并代表医院完成鉴定的相关程序并随同院内专家一起参加鉴定会。
5.统筹律师见证工作
(1)负责院内各科室的律师见证工作。统一预约安排律师见证的管理工作,负责解答双方与见证业务相关法律咨询,并在见证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律师见证书。
6.院内医疗安全风险防控
(1)按医院要求参加重点纠纷隐患病例的院内多科会诊工作,必要时协助主管医师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病情及治疗措施的告知,参加术前谈话。
(2)负责院内法律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以医患纠纷、医疗风险防范、医疗法律普及、医疗政策宣传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主,高风险科室每年至少完成3次相应的法律知识培训。
(3)随时为临床提出的医疗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协助医院处置涉医安全(隐患)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
7.医学伦理事项的处置
(1)根据医院伦理委员会的要求,指派专业、专人参加伦理委员会会议,并出具意见。
(2)根据医院医务处、医患办公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或医院临床科室的要求,为医院解答、回复涉及医学伦理事项的问题,并出具书面意见。
8.业务科研能力
(1)具有医疗卫生立法及医学伦理研究的参与经验。
(2)具有丰富的各级各类涉医事法律课题的研究经验。
(3)具有丰富的针对涉医事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经验。
(二)诉讼类法律服务
1.代理医疗类诉讼纠纷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和仲裁案件。
2.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
3.代理医院为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或第三人的非医疗类诉讼或仲裁案件。
4.代理劳动仲裁案件。
(三)其他法律服务
1.根据医院的要求,为医院解答法律问题。
2.根据医院的要求,2小时内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指派专人到场处理医院突发法律事件。
3.根据医院的要求,协助医院处置人事和劳动纠纷。
4.医务人员因医患纠纷导致生命健康受损,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案件代理。
5.医务人员因医患矛盾、患方投诉导致被行政处罚、刑事公诉的,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听证会代理、法律帮助、辩护。
6.医务人员或医务人员直系家属(配偶、父母、子女)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为其提供免费咨询,依据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代理费或代书费等。
7.根据国家涉医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涉医事政策的变化,或根据具体司法实践向医院主动出具律师意见书。
附件二:
商务、技术及报价评分表
序号 | 评分标准 | |
报价部分 (10分) | 投标报价 (10分) | 评标价格=各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格=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 各N家后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值, 注:当有效投标家数X≥ 5时,N= 1.当有效投标家数X< 5时,N= 0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格)/评标基准价格 注:偏差率在-10%<β≤0以内的为满分10分,每上浮10%扣1分,每下浮10%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商务部分 (2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18分) | 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的3分(以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团队设置 (20分) |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团队人员应不少于2人。团队成员均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2人具有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人满足要求得2分,2人满足要求得4分;否则得0分。 |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1人具有医疗卫生立法参与经验(提供聘书复印件或政府有关部门会议通知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满足要求得4分;否则得0分。 | ||
项目团队中至少有2人具有医学伦理参与经验(提供聘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人满足要求得2分,2人满足要求得4 | ||
如遇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根据医院需要至少安排1名项目成员在1个小时内到院,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或参加现场医患沟通工作。满足要求得4分;否则得0分。 | ||
技术部分 (70分) | 提供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15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不含)-15分。 |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0-10(含)分。 | ||
服务方案及工作程序 (15分) | 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不含)-15分。 | |
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不含)- 10(含)分。 | ||
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 5(含)分。 | ||
安全管理防控能力 (6分) | 具有参加院内医患纠纷谈话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 提供5份或5份以上证明,得4分: 1-4份证明得2分;否则得0分, 注:提供其他医院医务处或医患办等衔接部门的证明函原件。 | |
供应商具有出具防范医疗纠纷,改进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意见的经验。满足要求得2分:否则得0 分 。 注:提供法律意见书或法律顾问总结复印件(首页、内容页及盖章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培训 (6分) | 具有法律培训经验,得3分;否则得0分。 注:提供讲课邀请或者其他医院授课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针对本项目投标单位承诺为医院提供法律培训次数。 1-2次/年,得1分: 3次以上(含3次)/年,得3分: 本项最高得3分。 | ||
见证服务能力 (10分) | 2020年10月以来供应商承担的医疗/手术术前律师见证案例: 1-10例,得3分 10-20例,得6分 20例以上,得10分 注:提供见证案例清单及参与律师见证的见证书首页及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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