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某部大型文化墙建设(二次)
项目编号:2024-JHBKXC-W3001
一、项目名称:青岛某部大型文化墙建设(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HBKXC-W3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 要求 |
项目地点 |
工期 |
备注 |
1 |
青岛某部大型文化墙建设 |
详见招标文件 |
青岛市 |
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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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工程特征:新建主题景墙一个,分为地上部分和地下基础部分 3.招标范围:主题景墙地上部分采用方钢管结构为骨架,广告布喷绘和外包钢板形式构成。钢管采用焊接方式链接固定,所有焊缝均要求满焊。外包钢板表面喷氟碳漆,颜色要求按方案设计为基础,色彩不可偏差过大。广告布喷绘要采用分辨率较高机器喷绘,色彩鲜明,图案清晰。地下基础采用独立基础加联系地梁形式。混凝土标号为C30。地脚螺栓采用M24。基础浇筑混凝土要振捣密实,钢筋布置合理,地脚螺栓预埋位置准确。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 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237153.52元
- 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 申领单位信息表(excel电子表格版)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授权代表姓名 |
授权代表方式 |
供应商法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法人联系方式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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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1379539379@qq.com。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1)申领单位信息表(excel表格版);(2)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二)1-6项申领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线下领取。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青岛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青岛市。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
(二)提交样品地点:青岛市
(三)提交样品要求:制作画布、建设使用钢材。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
邮 编:266000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 话:0532—51821127、1519252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