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选址机房位置坐落于桃山区文华路阳光丽景小区D-S-102户,建筑面积为94.41平方米,使用面积约76.90平方米.
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将异议函扫描后发送至异议受理邮箱。
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受理电话:13674614750(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异议受理邮箱:13674614750@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