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建2023220号】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叶县县衙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89.6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3-64
预算金额489.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旭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聪聪187375560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叶县县衙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3-64
2、招标项目名称: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叶县县衙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896537.49元,最高限价:4896537.4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一标段
叶县县衙博物馆陈列布展方案
3823449.66
3823449.66
2
二标段
叶县县衙清风廊、清廉堂
1073087.83
1073087.83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叶县县衙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主要包括:1.装饰布展; 2电气安装;3.多媒体相关设备安装;4.艺术展项布置;5.中控系统安装;6.叶县县衙清风廊、清廉堂改新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5.4、招标范围:
一标段、二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合格。
5.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标段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标段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同时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培训证书或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人员要求:至少配备5名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3.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监督单位: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220054823795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808536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叶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叶县东大街82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56386555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旭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南侧(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院内培训楼一楼)
联 系 人:刘聪聪          
联系电话:18737556055、0375-7099859
项目联系人:刘聪聪
联系电话:18737556055、0375-7099859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7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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