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桂工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4-C3-991893-GXGG)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8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zc2024-c3-991893-gxgg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凌丽芸0771-652448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工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迎春0771-5533898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宁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项目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0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4-C3-991893-GXGG 

    项目名称:南宁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南宁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在南宁市隆安县罗兴江试点地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评估。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成因分析,调查与监测流域范围内典型种植区域(香蕉、火龙果、柑橘)、畜禽养殖场、农村生活污水、农田的氮磷流失情况,监测降雨时期污染物输出浓度,评估污染物入水体负荷和时空分布,编写技术指导报告。2.选择试点地块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开展生态缓冲带、施用土壤改良剂等方式的控制氮磷等污染物流失试验,评估其控污效果。将农业面源研究的成果在南宁市范围内应用,巩固整治成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政采云系统获取)。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政采云系统获取)。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1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响应。联合体响应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响应协议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响应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d/lsj3bV4kyRFrjIeqfCAw==
4.网上查询地址
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3号 

    项目联系人:凌丽芸 

    项目联系方式:0771-6524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工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庆歌路20号富雅•国际商务大厦B栋十三层1301 

    项目联系人:钟迎春、黄开西 

    项目联系方式:0771-553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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