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废气治理隐患整改项目总承包工程】澄清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ue3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驰180101370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第1号)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开标时间变更通知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UE39)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正式通知贵单位,关于正和集团污水处理厂废气治理隐患整改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0747-2360SCCZUE39)的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资质要求(3)“项
原内容: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3“项
原内容: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3项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气治理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须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需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合同原件带至开标现场进行查验)
修改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工业污水废气治理总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须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复印件需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合同原件带至开标现场进行查验)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5“项
原内容: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具有环保专业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须作为牵头人。
修改为: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具有环保专业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须作为牵头人。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4“项
原内容: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1日17:00。
修改为: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8日17:00。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业绩”项
原内容: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得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具有工业污水废气治理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的业绩”加0.5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低得0分。(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并将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修改为:投标人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得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工业污水废气治理总承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的业绩”加0.5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低得0分。(须在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并将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技术规范书4.2.4.6其他技术要求17)项目界面划分7)”项
原内容:设计:中标方负责项目中需要设计、“三同时”专篇、向政府部门报审消防、建筑详细设计并取得消防验收内容,并委托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化工)专业甲级以上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并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
修改为:设计:中标方负责项目中需要设计、“三同时”专篇、向政府部门报审消防、建筑详细设计并取得消防验收内容,进行设计并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
7、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技术规范书4.2.7配套设备清单 八 设计”项
原内容:中标方负责项目中需要设计 、“三同时”专篇、消防验收内容,中标方或其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进行设计并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污水处理厂废气治理业绩1项,相关VOCs治理业绩2项
修改为:中标方负责项目中需要设计、“三同时”专篇、向政府部门报审消防、建筑详细设计并取得消防验收内容,进行设计并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
8、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技术规范书4.1.3”“蓄热式氧化炉(RTO)设备厂家资质及业绩要求”项
9、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技术规范书4.2.7配套设备清单 注 1、”项
原内容:以上设备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表格内容(品牌均选用同等或以上品牌),投标方需根据废气治理工艺路线,调整增加相应的设备设施,新增的设备要采用产品质量可靠品牌,可提高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及安全控制措施,但不得降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权利合理要求增加或调整影响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的辅助零配件。投标方不可私自变动以上设备清单数量,设备技术规格及品牌要等于或优于清单中内容,投标方如有变动需书面告知业主和招标小组,并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业主和招标小组进行确认答复。以此确保废气治理项目平稳运行,满足工程建设及治理效果。
修改为:以上设备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表格内容(品牌均为推荐品牌,投标人可自行选用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供货商),投标方需根据废气治理工艺路线,调整增加相应的设备设施,新增的设备要采用产品质量可靠品牌,可提高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及安全控制措施,但不得降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权利合理要求增加或调整影响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的辅助零配件。投标方不可私自变动以上设备清单数量,设备技术规格。以此确保废气治理项目平稳运行,满足工程建设及治理效果。
 
关于正和集团污水处理厂废气治理隐患整改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0747-2360SCCZUE39)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变更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原定:2023年11月15日9:00(北京时间)
变更为:2023年1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请贵单位将回执签字盖章后上传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e.sinochemitc.com)。谢谢合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驰/18010137065
电子邮箱:machi3@sinochem.com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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