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生产、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二次)质疑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5201002024000d3c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D3C项目名称:2024年生产、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二次)
品目编号:P5201002024000D3C001品目名称:品目一:建材及装饰装修材料类(204批次)
采购代理: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评标环节中客观分的“1.04实验室人员配置”“1.05独立抽样人员”评分均为零分
事实依据:经我院对投标文件进行仔细核查,并对照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年生产、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二次)采购文件中的第一部分第三章中评分表中的表述,1.我院针对本项目提供了43名工作人员,并附上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对具有所投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的人员提供了8名人员,并附上了职称证书、毕业证、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材料;对具有所投产品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我院提供了6名人员,并附上了该6名人员的职称证书、合同、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传的投标文件第522页~763页。2.我院针对本项目提供了独立的抽样人员共计18名,并附上了相对应的人员抽样证书、合同、社保证明等文件,以上具体内容详见上传的投标文件第781页~869页。如交易中心、评审专家需要,我院可提供原件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请求:请交易中心及评审专家对我院提供的相关人员材料进行重新审查核对,希望能给予我院一个公正、客观的评审意见。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答疑事项具体内容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4:00组织原评标专家协助答疑会议,经原评标专家一致认定,本项目质疑事项不成立,详情答复如下: 答复1.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为依法组建,该项目的评审结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得出。 答复2.评标委员会根据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提供的投标电子档文件,其中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模糊不清(包含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缴纳日期等关键信息),导致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无法辨识,该社保证明材料是否为其所提供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进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给于相应分值。答复3.本次评审工作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据招标要求与既定评审程序开展。人员社保信息作为衡量投标单位综合实力与合规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其清晰准确呈现对于评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由于贵单位投标文件在此关键内容上存在缺陷,导致评标专家无法全面、准确地评估贵单位在人员方面的情况,因此作出的评审结果符合既定规则。 答复4.本项目原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编制要求”“第3条”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条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是评标委员会单独评审后得出的结论。
六、相关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