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KV电缆保护工程(第六批)YS17S0243-土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hqc-gc-2023-06-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婉莹137709699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KV电缆保护工程(第六批)YS17S0243-土建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HQC-GC-2023-06-01-001)
(DL066023S72067)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并委托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KV电缆保护工程(第六批)YS17S0243-土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信息截图)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01日以来签订的本次招标同类工程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B证。项目负责人应作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服务达6个月以上,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开标日前近一年会计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除外)。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9:00时-2023年6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4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9:0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6月26日8:30时至2023年6月26日9:00时,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1号开标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准时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4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6室
联 系 人:卢婉莹
联系人电话:13770969969
电子邮件:luwy@jcec.cn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ecp.sgcc.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6月5日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HQC-GC-2023-06-01-001)
(DL066023S72067)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并委托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KV电缆保护工程(第六批)YS17S0243-土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信息截图)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6)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01日以来签订的本次招标同类工程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B证。项目负责人应作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服务达6个月以上,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开标日前近一年会计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除外)。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9:00时-2023年6月1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4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6日9:00时。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6月26日8:30时至2023年6月26日9:00时,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1号开标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准时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4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6室
联 系 人:卢婉莹
联系人电话:13770969969
电子邮件:luwy@jcec.cn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ecp.sgcc.com.cn”(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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