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根据《江苏省耕地质量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2023年无锡市优质高效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锡农发〔2023〕59 号)等文件对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的要求,锡山区2023年市级耕地质量监测项目拟委托“第三方”实施技术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锡山区2023年市级耕地质量监测项目;
(三)项目预算:最高95000.00元;
二、项目实施内容
维持7个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耕地土壤肥力监测,观察和记载各类监测点大田作 物生产情况和灾害发生情况,在秋季采集土壤样品,分析化验土  壤理化性状 (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 全磷、全钾、缓效钾、盐分、 CEC、交换性钙和镁、有效态硫和  硅以及有效态铜、锌、铁、锰、硼、钼等微量元素),了解土壤  肥力变化情况;在其中3个点开展肥效试验,实施养分资源利用状况监测,在测定土壤养分,调查施肥投入的基础上,测定地上部植株、籽粒的生物量及养分含量(全氮、全磷、全钾),作为  测算农田生态体系养分平衡状况的依据。在轮作休耕区、高标准  农田建设区、新增补充耕地培肥区等区域设立耕地质量专项监测点13个以上,开展耕地质量专项监测,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全磷、全钾、缓效钾、盐分、 CEC、交换性钙和镁、有效态硫和硅以及有效态铜、锌、铁、锰、硼、钼等微量元素),了解重点区域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殊要求
1、因该项目专业技术性较强,要求投标单位为科研院所或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副高及职称以上并有5年以上土壤肥料相关从业经验,熟悉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2、出具土壤检测报告的单位须具有CMA资质;
3、优先选择近两年从事过相关工作的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食宿费用、通信费用、采样费用、检测费用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三)投标人应结合本单位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的相关服务自主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5 、近两年从事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价书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18日16 时,地点为: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团结南路3号,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龙
联系方式:0510-8825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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