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双流区天府市民云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府市民云是面向市民的一站式“互联网+”市民服务平台,作为全市统一市民服务总入口,集成了多部门的便民服务项目。用户凭借一个账号就可以一号通行,一号通办,轻松享有各类服务。
为落实市委关于天府市民云平台建设暨“社智在线”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以市民、社区为出发点,大力推动建设以市民为中心的城市服务和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系,通过本项目为双流市民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务、生活的“一站式”服务,并为各部门服务提供有效的信息化抓手。
城市服务是各政府部门人员、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相关组织机构,面向成都市各个不同层次的人群的提供的覆盖政务服务、生活服务以及社区服务等的城市服务,提供覆盖广大市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伤、安居乐业”等各个方面的城市服务,实现市民的智慧城市生活,提升人民生活获得感,同时通过社区服务的相关体系的建立,沉淀社区资产,强化社区治理管理,创新社区服务理念,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6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双流区天府市民云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期)依托天府市民云服务平台统一服务入口的基础支撑,是原有“社智在线”的深化及延展。本项目是以“天府市民云”为主要载体,拓展其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天府市民云APP”是由成都市委社治委牵头打造的一站式“互联网+”市民服务超级APP平台,该平台是由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并取得中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包括“天府市民云应用软件V1.0”、“天府市民云市民服务Android版软件V1.0”、“天府市民云市民服务IOS版软件V1.0”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对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本项目要实现服务须取得原开发商的源代码,由于本项目技术的特殊性和需求生命周期性,其他供应商都无法满足相关要求,故本项目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本项目唯一供应商为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
因此,“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双流区天府市民云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期)”满足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2号楼B座8层
三、公示期限
2022年3月16日 至2022年3月2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或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赵老师
联系地址: 双流区东升街道淳化街101号
联系电话: 028-85813355
2.财政部门
联系地址: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联系电话: 028-8580472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沙北二路41号附5号朝阳朗香广场3号楼26层3号
联系电话: 028-8318091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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