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11局九滨路与大渡口滨江路连接道施工、李家沱复线桥北引道工程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cdjc-2021-4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541289854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4
公告正文

中铁11局九滨路与大渡口滨江路连接道施工、李家沱复线桥北引道工程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CC-CDJC-2021-49

1.采购条件

1.1本采购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滨路与大渡口滨江路连接道施工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滨路与大渡口滨江路连接道施工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资金: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材、型钢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本采购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李家沱复线桥北引道工程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李家沱复线桥北引道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资金: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材、型钢、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滨路与大渡口滨江路连接道施工项目,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合同金额9.4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20年3月,竣工日期:2023年3月。主要工程:项目起于九龙坡规划环岛滨江路,终点与规划大渡口滨江路相接,全长2.82km,为城市主干道。九龙坡区范围内长1.8km、大渡口区范围内长1.02km,其中隧道长约1.5km,高架桥长约0.82km。

2.1.2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李家沱复线桥北引道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合同金额4.78亿元,合同工期36月,开工日期:2021年3月,竣工日期:2024年3月。主要工程:北起于青龙嘴立交,止于李家沱大桥,全长约2.65km。全线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80km/h(现状九龙坡隧道段受现状影响,局部车速60km/h)。全线含中隧道1座(九龙坡复线隧道,长703m,隧道建筑限界净宽约14.5m),主线高架桥1座(全长约1060m),互通立交1座(北岸立交改造工程)。其中上层左、右线按城市快速路、双向4车道设计,起点接嘉南线三期道路,终点接入李家沱大桥,全长约2.65Km。

2.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钢材、型钢、钢绞线包件划分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要求:

4.2.1钢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采购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供应商2019-2021年采购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购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谈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谈判,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采购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型钢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采购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采购物资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供应商2019-2021年采购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购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采购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采购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3钢绞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采购物资);

3)生产能力:采购物资生产商须具备钢绞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近两年(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采购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购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采购物资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或所代理生产商2019-2021年采购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购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采购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3 LJGC01包件潜在投标人同时满足钢材、钢绞线资格条件要求。

4.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地点: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1119日至 20211115,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申请人须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将申请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57293412@qq.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申请人单位简称+CDJC-49包件号”;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申请人单位简称+包件号”)。

报名所需资料:①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汇款要求详见5.2);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③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④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⑤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上述五项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⑥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件2);⑦所有申请人均须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完成注册,并及时更新维护资质文件。

5.2申请人应采用电汇方式购买采购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申请人将购买采购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至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购买采购文件、响应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号:30205988003108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

号:307100003078

汇款单上须注明(CDJC-49项目简称和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申请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3采购文件售价见采购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4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响应。

5.5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次采购仅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6领取购买采购文件发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购买采购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采购组织单位在谈判后发送至申请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1124900分至10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241000分,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SOHO C座11楼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7. 发布采购公告的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上同时发布。

8.现场勘察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

9.联系方式

9.1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李家沱复线桥北引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镇九龙村88号

人:高超 话:15823201275 电子邮件:369820267@qq.com

9.2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滨路与大渡口滨江路连接道施工项目经理部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镇九龙村88号。

人:高超 话:15823201275 电子邮件:369820267@qq.com

9.3采购组织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SOHO C座11楼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成都中心

采购文件售卖联系人:谢旭东 联系电话:13541289854 电子邮件:357293412@qq.com

澄清答疑联系人:李华兵 联系电话:18681858925 电子邮件:976156380@qq.com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龙佳伟 联系电话:13882220228 监督电话:18030709417

2021年119


附表1: 采购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采购公告附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采购文件售价(元)

响应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滨路与大渡口滨江路连接道施工项目经理部

钢材

JBGC01

17500

1000

2


2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滨路与大渡口滨江路连接道施工项目经理部

钢材

JBGC02

8000

1000

2


3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李家沱复线桥北引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钢材

LJGC01

6260

1000

2


钢绞线

400

4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李家沱复线桥北引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钢材

LJGC02

5950

1000

2


5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李家沱复线桥北引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型钢

LJXG01

7470

1000

2


6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滨路与大渡口滨江路连接道施工项目经理部

型钢

JBXG01

6300

1000

2


(注: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附表2: 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 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

采购编号:CRCC-CDJC-2021-49

申请人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购买采购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注册地址及电话(座机):

声明

采购文件为我公司自愿领取,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必须将本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357293412@qq.com;一个申请人申请购买不同采购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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