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沙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学院综合楼(老图书馆)弱电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02180002-1
发包人(全称):  长沙学院  (甲方)
承包人(全称):  湖南康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综合楼(老图书馆)弱电改造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综合楼(老图书馆)弱电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长沙学院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内容:弱电系统改造为2-5层,1层仅改造值班室及弱电井设备。弱电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及室外弱电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弱电系统包含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及室外弱电工程,其中室外弱电工程仅计算室外光缆、成端盒及跳线;室外弱电井及埋管、开挖回填土方不包含在本次范围内,具体承包范围以施工图为准/具体施工日期以纸质合同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07-16
计划竣工日期:2021-07-30
工期总日历天数:14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827687.09


2.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7996.6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该期为第一期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8306.1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384.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4.付款人: 长沙学院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王意定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长沙学院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全称): 长沙学院(公章) 承包人(全称): 湖南康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1243010044490692X5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11799102461Q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地址: 万家丽中路318号西子商业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理人: 黄立宏 法定代理人: 陈建民
委托代理人: 陈世平 委托代理人: 胡诗瑶
电话: 84261555 电话: 0731-82286822
传真: 84261555 传真:
账号: 800072012402014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

附件列表
  1. 长沙学院合同扫描件.pdf长沙学院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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