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黄河重点生态区庆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Ⅰ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甘肃黄河重点生态区庆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Ⅰ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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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黄河重点生态区庆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Ⅰ期工程监理 | ||
采购单位 | 庆阳市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 | 交易编号 | GSQYSF2023-09-2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中央财政 |
联系人 | 杨忠年 | 联系电话 | 13830498051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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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9-26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9-26 12: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9-21 1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9-25 12: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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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黄河重点生态区庆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Ⅰ期工程监理001 | GSQYSF2023-09-21-001 | 服务类 | 160000.00(元) |
公告内容
甘肃黄河重点生态区庆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Ⅰ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庆阳市林业和草原草局关于印发《庆阳市直林草系统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阳光平台邀请招标方式工作流程》的通知(庆林发〔2023〕339号)要求,经我单位支委会议研究决定,对《甘肃黄河重点生态区庆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Ⅰ期工程监理服务,通过甘肃省政府阳光平台,以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服务单位,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QYSF2023-09-21
二、项目名称:甘肃黄河重点生态区庆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Ⅰ期工程监理
三、项目内容:
1、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 :
搭建林业有害生物监管云平台;监测预警设备购置;机房设备购置。
2、检疫御灾体系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设备购置;检疫检验室建设,利用各项目区原有建筑物,改造检疫检验室,并购置检疫设备;为庆阳市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购置检疫执法车辆。
3、防治减灾体系
利用各项目区原有建筑物,改造药剂药械库,并购置防治器械。
4、物资保障体系
为八处县(区)级单位以及四处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分局购置标本制作工具;为庆阳市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购置林业有害生物标本用于宣传展示。
对以上四个体系的建设进行工程监理服务。
四、预算控制价:160000.00元。
五、招标方式:
1、邀请招标
2、采购人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3、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六、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3. 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业绩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供应商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21日18至2023年9月25日12时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
2.供应商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八、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9月26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九、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阳市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庆阳市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
联系人:方涛
电 话:13909341446
庆阳市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
2023年9月21日
附件信息
- 附件1:doc01101820230712094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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