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工程已由福建省文物局以《福建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修缮设计方案(第二稿)的批复》闽文物字(2022)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周宁县浦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周宁县浦源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金拓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浦源镇上洋村张彭八旧居;
2.2.工程建设规模: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本体建筑。;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由连片的古采矿硐和一处明代矿主故居建筑构成,为福建省2021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修缮范围 2925.51 平方米,建筑面积3501.82 平方米。本次项目性质为古建筑修缮工程,主要有宝丰银矿遗址附属文物张彭八旧居本体建筑的众厅、门厅、大门、管家房、儿孙房、七透廊、商铺、私塾等的院落地面、台基地面、墙体墙面、木构架、木装修、屋墙瓦面、文物本体污渍霉菌处理、防腐防虫、排水系统、室内电气等项目整修恢复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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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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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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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055674元,其中含暂列金额:23140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类)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范围包括古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工程规模560万元及以上国家级文物保护的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不含近现代保护工程)注:相关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提供经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及以上)并签字且加盖文物主管部门行政章或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或技术验收意见,或者提供国家文物局专家组验收合格(及以上)并签字的竣工验收专家意见函。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签署或国家文物局专家组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投标人所附业绩应同时提供其所属文物保护单位级别的证明材料。)。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②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 12:00:00至2024年9月29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2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浦源镇人民政府
地址:周宁县浦源镇浦源村新街76号,邮编:3554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3-5738003,传真:/
联系人: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金拓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湖滨村东门路40-1号翠屏华府8号楼2单元205室,邮编:352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856789,传真:/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浦源镇鲤鱼溪南路69号旅游集散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593-56222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周宁县仙风大道(周宁武夷•龙腾世纪对面,龙腾湖边上)
联系电话:0593-215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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