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指示、精神,做强“全媒体科学传播平台”,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北京市科协现启动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工作,面向首都地区科学传播媒体机构和社会组织,征集优秀项目,合力构建社会化协同科学传播格局,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传播渠道、内容创作、人才服务三个方向,广泛征集原创性项目方案,择优进行重点支持,探索建立科学传播的渠道共融、内容共创、人才共建发展路径,形成内外联动、协同高效、机制成熟的协同工作体系,逐步构建资源开放、机制创新、社会参与、实效显著的首都地区科学传播组织网络,为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融媒体平台提供集群支撑。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传播渠道类。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健全的科学传播渠道、较强的科学传播力和品牌推动力,能够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示范引领作用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参与北京市科协融媒体传播矩阵。按照《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任务清单》进行任务选择和项目方案设计。原则上总计支持不超8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30万元。每个项目传播量不少于2000万人次,须有传播量数据证明。
(二)内容创作类。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新闻传媒、视听制作、多媒体信息等相关专业能力。按照《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任务清单》进行任务选择和项目方案设计。原则上总计支持不超5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20万元。每个项目须积极开展融媒传播推广。
(三)人才服务类。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科学传播人才培养、主题化科学传播活动开展、科普志愿服务、科技政策解读的能力。按照《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任务清单》进行任务选择和项目方案设计。原则上总计支持不超4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15万元。每个项目须积极开展传播推广。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
北京地区主流媒体、新媒体、学(协)会、纲要办成员单位、馆城单位、其他社会科普力量等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科学传播中心、媒体中心、宣教中心等部门,在传播渠道、内容研发、人才服务等方面能够为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融媒体平台提供支撑的组织、机构和平台。
2.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需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四份)快递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的PDF版)发送至kprl_ok@sina.com(所有材料以实际收到为准)。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表》(签字页需加盖公章);
(2)项目方案(需加盖公章),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总体策划及实施方案、项目进度目标、进度计划、团队人员数量、经验能力、分工情况、工作流程、实施路径、专家资源、宣传方式及路径、预期效果等;
(3)申报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及管理制度(需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相关业绩成果等其他可以辅助申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项目评审
项目组织方负责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形成推荐意见。
(三)项目支持
项目组织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支持项目,并在北京市科协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要求签订合同及廉政承诺书,办理拨款手续,启动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按照《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项目实施
1.获得支持的单位应自觉接受北京市科协指导与考核,主动及时提交绩效报告等资料。
2.获得支持的单位应将拨付资金的项目列入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计划,保障其组织实施所需的各种条件,并对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项验收
获得支持的单位应于11月下旬前完成结项工作(含财务审计),认真做好总结,提交项目相关执行报告及项目结项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组织方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项目组织方将追回支持资金,在后续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所申报项目要严把意识形态关,确保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准确性,确保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获得支持的单位纳入北京市科协全媒体科学传播工作体系,共同策划设计、组织开展首都科学传播活动,强化组织间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科学传播联合行动,联合策划、联合创作、联合宣传,实现体系化联动,增强科学传播声量和影响力。
(三)获得支持的单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成果中使用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logo,注重品牌宣传,共同打造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的文化标识。
(四)获得支持的单位须在2024年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相关活动。
(五)所有支持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北京市科协和申报单位双方共有。
(六)除正常实施项目外,获得支持的单位须在“2025科学跨年之夜”期间开展相关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8725498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720室
邮编: 100101
附件:
1.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任务清单.xlsx
2.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3.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
2024年5月29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指示、精神,做强“全媒体科学传播平台”,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北京市科协现启动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工作,面向首都地区科学传播媒体机构和社会组织,征集优秀项目,合力构建社会化协同科学传播格局,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传播渠道、内容创作、人才服务三个方向,广泛征集原创性项目方案,择优进行重点支持,探索建立科学传播的渠道共融、内容共创、人才共建发展路径,形成内外联动、协同高效、机制成熟的协同工作体系,逐步构建资源开放、机制创新、社会参与、实效显著的首都地区科学传播组织网络,为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融媒体平台提供集群支撑。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传播渠道类。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健全的科学传播渠道、较强的科学传播力和品牌推动力,能够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示范引领作用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参与北京市科协融媒体传播矩阵。按照《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任务清单》进行任务选择和项目方案设计。原则上总计支持不超8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30万元。每个项目传播量不少于2000万人次,须有传播量数据证明。
(二)内容创作类。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新闻传媒、视听制作、多媒体信息等相关专业能力。按照《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任务清单》进行任务选择和项目方案设计。原则上总计支持不超5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20万元。每个项目须积极开展融媒传播推广。
(三)人才服务类。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科学传播人才培养、主题化科学传播活动开展、科普志愿服务、科技政策解读的能力。按照《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任务清单》进行任务选择和项目方案设计。原则上总计支持不超4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15万元。每个项目须积极开展传播推广。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
北京地区主流媒体、新媒体、学(协)会、纲要办成员单位、馆城单位、其他社会科普力量等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科学传播中心、媒体中心、宣教中心等部门,在传播渠道、内容研发、人才服务等方面能够为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融媒体平台提供支撑的组织、机构和平台。
2.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需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四份)快递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的PDF版)发送至kprl_ok@sina.com(所有材料以实际收到为准)。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表》(签字页需加盖公章);
(2)项目方案(需加盖公章),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总体策划及实施方案、项目进度目标、进度计划、团队人员数量、经验能力、分工情况、工作流程、实施路径、专家资源、宣传方式及路径、预期效果等;
(3)申报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及管理制度(需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相关业绩成果等其他可以辅助申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项目评审
项目组织方负责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形成推荐意见。
(三)项目支持
项目组织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支持项目,并在北京市科协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要求签订合同及廉政承诺书,办理拨款手续,启动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按照《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项目实施
1.获得支持的单位应自觉接受北京市科协指导与考核,主动及时提交绩效报告等资料。
2.获得支持的单位应将拨付资金的项目列入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计划,保障其组织实施所需的各种条件,并对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项验收
获得支持的单位应于11月下旬前完成结项工作(含财务审计),认真做好总结,提交项目相关执行报告及项目结项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组织方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项目组织方将追回支持资金,在后续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所申报项目要严把意识形态关,确保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准确性,确保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获得支持的单位纳入北京市科协全媒体科学传播工作体系,共同策划设计、组织开展首都科学传播活动,强化组织间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科学传播联合行动,联合策划、联合创作、联合宣传,实现体系化联动,增强科学传播声量和影响力。
(三)获得支持的单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成果中使用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logo,注重品牌宣传,共同打造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的文化标识。
(四)获得支持的单位须在2024年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相关活动。
(五)所有支持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北京市科协和申报单位双方共有。
(六)除正常实施项目外,获得支持的单位须在“2025科学跨年之夜”期间开展相关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8725498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720室
邮编: 100101
附件:
1.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任务清单.xlsx
2.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3.北京市科协科学传播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北京科普发展与研究中心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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