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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航空产品责任险超赔保险项目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3-03-04 截止时间:2023-03-04 00:00:00
采购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为中航集团旗下的航空食品投资管理板块,全资或控股国内多家航空配餐企业。其中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Beijing Air Catering Co., Ltd. )于 1980 年 5 月 1 日在北京成立,是中国首家中外合资企业。中翼公司各航食企业为各中外航空公司提供机上配餐业务。
一、 项目背景:
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翼公司”)拟针对中翼公司及中翼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航空责任风险购买航空责任险产品
二、 项目地点:
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 47 号
三、 资金
自有资金
四、 采购需求:
1 服务范围
1.1 投保人: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A.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B. 西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西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天府分公司; C. 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D. 重庆中航食品有限公司;
各航食单位共同被保险人明细:
?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1. 国泰航空公司 2. 阿联酋航空公司 3. 阿提哈德航空公司 4. 大韩航空公司 5. 汉莎航空公司 6. 奥地利航空公司 7. 泰国航空公司 8. 美联合航空公司 9. 韩亚航空公司 10. 汉莎货运航空公司
? 西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1. 长荣航空 2. 澳门航空 3. 中华航空 4. 卡塔尔航空 5. 阿提哈德航空公司
? 重庆中航食品有限公司: 1. 中华航空公司 2. 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 卡塔尔航空公司 4. 新加坡航空公司 5. 马来西亚航空公司 6. 俄罗斯空桥航空公司 7. 阿特拉斯航空公司
? 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1. 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2 营业场所(业务性质 : 生产,办公)及地址:
A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 47 号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白塔国际机场 /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零号路 11 号(盛泽都市产业园内) / 天津市东丽区滨海机场西区二号路 8 号 / 天津机场。
B.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国际机场南四路五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苇航路 7 号。
C .浙江杭州市萧山国际机场。 D. 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江北国际机场。
1.3 险种:航空产品责任险超赔保险 -- 航空产品责任保险和停飞责任保险条款
1) 承保责任 A —航空产品责任保险; 2) 承保责任 B —停飞责任保险; 3) 承保责任 C —航空场地责任保险。
2 .保险期限
一年期
3. 保险金额
赔偿限额 / 超赔层 : 航空产品责任保险和停飞责任保险,航空场地责任保险
航空产品责任保险 : 每次事故及年累计限额 1 亿美金
停飞责任保险 : 每次事故及年累计限额 1 亿美金
航空场地和机库责任保险
航空场地责任保险 : 每次事故及年累计限额 1 亿美金
4. 免赔内容
免赔额(每次事故)(超赔层) :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 2.5 万美元免赔
5. 司法管辖
司法管辖 : 中国管辖区 ( 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 )
6. 服务要求
1) 成立 VIP 服务小组; 2) 专人负责日常承保服务; 3) 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设立专职项目服务小组,提供全年 365 天,每天 24 小时的理赔服务; 4) 定期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5) 保险赔付时限: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案件,在损失金额确定、理赔单证齐全的情况下,赔款金额在 100 万元以内的赔案,赔款时限需在 10 个工作日以内;赔款金额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赔案,赔款时限在 15 个工作日以内。
7. 特别条款(享受本保单最高赔偿限额)
1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条款 2 )旅客财产条款 3 )电梯和自动扶梯责任条款 4 )广告招牌和装饰责任条款 5 )停车场责任条款 6 )建筑改变条款 7 )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条款 8 )车辆装卸条款 9 )火灾、爆炸、烟尘、水渍险条款 10 )附加被保险人条款 11 )交叉责任条款
8. 特别约定
1 )赔偿限额:
(首层)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 1 亿人民币
2 )免赔额(每次事故):(首层)每次事故免赔额为 0
3 )本保单赔偿航空设备和车辆损坏的责任:最高赔偿限额 USD100,000,000.00
4 )分项限额:
国泰航空 1 亿美金;阿联酋航空 1 亿美金;汉莎航空 1 亿美金;美联航 1 亿美金;奥地利航空 1 亿美金;泰国航空 1 亿美金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明的共同被保险人。保单中共同被保险人名录及分享限额,后续视客户需求,以批单形式进行批改。保单措辞以中文版为准
9. 适用于投保险种的特别约定
1 )本保单特别约定与特别条款或主条款出现矛盾或冲突的,以特别约定为准;特别条款与主条款出现矛盾或冲突的,以特别条款为准;特别约定之间、特别条款之间或主条款之间出现矛盾或冲突的,以对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为准。
2 )本保险将适用于保单中所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保险人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但保险人对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单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3 )因本保单的解释或执行等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我司保险经纪人: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关保险需求专业技术问题,也可同时向我司保险经纪人进行咨询。
五、 最高限价:无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中资保险公司资质要求
( 1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正式保险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向被保险人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
( 2 )成立年限 2 年以上,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供应商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
( 3 )具备本项目或类似项目承保能力或理赔经验;
( 4 )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最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未被中航集团、中翼公司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 5 )供应商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资质证明、认证证书;
( 6 )具备足够的理赔偿付服务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50% 。
( 7 )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所有资质证明文件上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企业信息完全相符;
( 8 )本项目在符合行业监管情况下,不限于供应商独家承保或联合承保的形式进行共保。如联合承保方式,需供应商明确首席承保人及其他共保人共保份额,首席承保人及共保人分别对承接的份额加盖公章,保险出单和理赔服务有首席承保人统一负责对接。联合承保方式需要完整的共保体共同投标,由首席承保人统一报价并确认保险方案。
( 9 )单位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2. 外资保险公司资质要求
( 1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外资独资 / 外资控股保险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独立向被保险人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
( 2 )成立年限 2 年以上,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供应商母公司或总公司上年度年末总资产不少于 50 亿美元;
( 3 )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最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未被中航集团、中翼公司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 4 )具备足够的理赔偿付服务能力,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50% ;
( 5 )具备本保险项目相关承保及理赔经验。
( 6 )单位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七、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2023 年 3 月 4 日 -3 月 10 日,超出报名时间的报名采购人有权拒绝。
报名方式:进行邮件报名,正文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
报名材料 :( 材料每页加盖公章):
① 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2 )
②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若由分公司报名参与此项目,请额外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④提供财务状况审查
中资保险公司: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1 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首末页,如存在亏损,请出具亏损说明)。
外资保险公司:母公司或总公司上年度年末总资产不少于 50 亿美元的相关证明。
⑤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 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法人授权说明或许可,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参与本项目竞争;
⑦ 分公司经营保险许可证及总公司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⑧ 由第三方公司出具的供应商偿付能力充足率证明,或由供应商总公司盖章的偿付能力说明。
中资保险公司: 2022 年度(如年度未更新完成则提供 2022 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外资保险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⑨ 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如无法提供请提供说明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以 PDF 格式发出
发售费用:无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响应人代表因故不能进行现场递交的,可以用快递等方式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按时送至采购人要求的地点,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内与采购人进行确认。
八、发布渠道:
1. 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 采购项目公告栏目
2.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九、其他事项:
1 .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报名成功后需根据邮件通知,自行登录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 pur.airchina.com.cn ) -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上传材料完成供应商准入,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 .请报名方关注邮箱,关于此项目后续的一切正式通知均以邮件形式为主。
联系人:翟俊逸、汪春莉
联系方式: 56936842 、 32
报名邮箱: zhaijunyi@cnahinvest.com
附件1: 附件1:保险产品条款
附件2: 附件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反商业贿赂、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
采购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为中航集团旗下的航空食品投资管理板块,全资或控股国内多家航空配餐企业。其中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Beijing Air Catering Co., Ltd. )于 1980 年 5 月 1 日在北京成立,是中国首家中外合资企业。中翼公司各航食企业为各中外航空公司提供机上配餐业务。
一、 项目背景:
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翼公司”)拟针对中翼公司及中翼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航空责任风险购买航空责任险产品
二、 项目地点:
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 47 号
三、 资金
自有资金
四、 采购需求:
1 服务范围
1.1 投保人: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A.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B. 西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西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天府分公司; C. 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D. 重庆中航食品有限公司;
各航食单位共同被保险人明细:
?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1. 国泰航空公司 2. 阿联酋航空公司 3. 阿提哈德航空公司 4. 大韩航空公司 5. 汉莎航空公司 6. 奥地利航空公司 7. 泰国航空公司 8. 美联合航空公司 9. 韩亚航空公司 10. 汉莎货运航空公司
? 西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1. 长荣航空 2. 澳门航空 3. 中华航空 4. 卡塔尔航空 5. 阿提哈德航空公司
? 重庆中航食品有限公司: 1. 中华航空公司 2. 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3. 卡塔尔航空公司 4. 新加坡航空公司 5. 马来西亚航空公司 6. 俄罗斯空桥航空公司 7. 阿特拉斯航空公司
? 浙江中宇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1. 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2 营业场所(业务性质 : 生产,办公)及地址:
A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府前街 47 号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白塔国际机场 /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零号路 11 号(盛泽都市产业园内) / 天津市东丽区滨海机场西区二号路 8 号 / 天津机场。
B.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国际机场南四路五号 / 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苇航路 7 号。
C .浙江杭州市萧山国际机场。 D. 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江北国际机场。
1.3 险种:航空产品责任险超赔保险 -- 航空产品责任保险和停飞责任保险条款
1) 承保责任 A —航空产品责任保险; 2) 承保责任 B —停飞责任保险; 3) 承保责任 C —航空场地责任保险。
2 .保险期限
一年期
3. 保险金额
赔偿限额 / 超赔层 : 航空产品责任保险和停飞责任保险,航空场地责任保险
航空产品责任保险 : 每次事故及年累计限额 1 亿美金
停飞责任保险 : 每次事故及年累计限额 1 亿美金
航空场地和机库责任保险
航空场地责任保险 : 每次事故及年累计限额 1 亿美金
4. 免赔内容
免赔额(每次事故)(超赔层) :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 2.5 万美元免赔
5. 司法管辖
司法管辖 : 中国管辖区 ( 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 )
6. 服务要求
1) 成立 VIP 服务小组; 2) 专人负责日常承保服务; 3) 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设立专职项目服务小组,提供全年 365 天,每天 24 小时的理赔服务; 4) 定期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5) 保险赔付时限: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案件,在损失金额确定、理赔单证齐全的情况下,赔款金额在 100 万元以内的赔案,赔款时限需在 10 个工作日以内;赔款金额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赔案,赔款时限在 15 个工作日以内。
7. 特别条款(享受本保单最高赔偿限额)
1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条款 2 )旅客财产条款 3 )电梯和自动扶梯责任条款 4 )广告招牌和装饰责任条款 5 )停车场责任条款 6 )建筑改变条款 7 )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条款 8 )车辆装卸条款 9 )火灾、爆炸、烟尘、水渍险条款 10 )附加被保险人条款 11 )交叉责任条款
8. 特别约定
1 )赔偿限额:
(首层)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 1 亿人民币
2 )免赔额(每次事故):(首层)每次事故免赔额为 0
3 )本保单赔偿航空设备和车辆损坏的责任:最高赔偿限额 USD100,000,000.00
4 )分项限额:
国泰航空 1 亿美金;阿联酋航空 1 亿美金;汉莎航空 1 亿美金;美联航 1 亿美金;奥地利航空 1 亿美金;泰国航空 1 亿美金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明的共同被保险人。保单中共同被保险人名录及分享限额,后续视客户需求,以批单形式进行批改。保单措辞以中文版为准
9. 适用于投保险种的特别约定
1 )本保单特别约定与特别条款或主条款出现矛盾或冲突的,以特别约定为准;特别条款与主条款出现矛盾或冲突的,以特别条款为准;特别约定之间、特别条款之间或主条款之间出现矛盾或冲突的,以对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为准。
2 )本保险将适用于保单中所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保险人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但保险人对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单中列明的赔偿限额。
3 )因本保单的解释或执行等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我司保险经纪人: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关保险需求专业技术问题,也可同时向我司保险经纪人进行咨询。
五、 最高限价:无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中资保险公司资质要求
( 1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正式保险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向被保险人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
( 2 )成立年限 2 年以上,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供应商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
( 3 )具备本项目或类似项目承保能力或理赔经验;
( 4 )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最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未被中航集团、中翼公司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 5 )供应商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资质证明、认证证书;
( 6 )具备足够的理赔偿付服务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50% 。
( 7 )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所有资质证明文件上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企业信息完全相符;
( 8 )本项目在符合行业监管情况下,不限于供应商独家承保或联合承保的形式进行共保。如联合承保方式,需供应商明确首席承保人及其他共保人共保份额,首席承保人及共保人分别对承接的份额加盖公章,保险出单和理赔服务有首席承保人统一负责对接。联合承保方式需要完整的共保体共同投标,由首席承保人统一报价并确认保险方案。
( 9 )单位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2. 外资保险公司资质要求
( 1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外资独资 / 外资控股保险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独立向被保险人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
( 2 )成立年限 2 年以上,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供应商母公司或总公司上年度年末总资产不少于 50 亿美元;
( 3 )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最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未被中航集团、中翼公司列为黑名单供应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 4 )具备足够的理赔偿付服务能力,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50% ;
( 5 )具备本保险项目相关承保及理赔经验。
( 6 )单位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七、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 2023 年 3 月 4 日 -3 月 10 日,超出报名时间的报名采购人有权拒绝。
报名方式:进行邮件报名,正文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
报名材料 :( 材料每页加盖公章):
① 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2 )
②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若由分公司报名参与此项目,请额外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④提供财务状况审查
中资保险公司: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1 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首末页,如存在亏损,请出具亏损说明)。
外资保险公司:母公司或总公司上年度年末总资产不少于 50 亿美元的相关证明。
⑤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 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法人授权说明或许可,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参与本项目竞争;
⑦ 分公司经营保险许可证及总公司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⑧ 由第三方公司出具的供应商偿付能力充足率证明,或由供应商总公司盖章的偿付能力说明。
中资保险公司: 2022 年度(如年度未更新完成则提供 2022 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外资保险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⑨ 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如无法提供请提供说明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以 PDF 格式发出
发售费用:无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响应人代表因故不能进行现场递交的,可以用快递等方式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按时送至采购人要求的地点,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内与采购人进行确认。
八、发布渠道:
1. 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 采购项目公告栏目
2.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九、其他事项:
1 .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报名成功后需根据邮件通知,自行登录中航集团采购管理平台( pur.airchina.com.cn ) -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上传材料完成供应商准入,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 .请报名方关注邮箱,关于此项目后续的一切正式通知均以邮件形式为主。
联系人:翟俊逸、汪春莉
联系方式: 56936842 、 32
报名邮箱: zhaijunyi@cnahinvest.com
附件1: 附件1:保险产品条款
附件2: 附件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反商业贿赂、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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