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数字安徽-“智慧人大”建设项目答疑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afz019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51-6360805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62236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数字安徽-“智慧人大”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BFAFZ01910
原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数字安徽-“智慧人大”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FZ01910
项目名称:数字安徽-“智慧人大”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1包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投标人业绩”项中,请问是否可以将项目的官方设计批复或者专家评审结论作为设计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采购文件中已明确,“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如业绩合同和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需另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官方设计批复或者专家评审结论可体现关键评审因素的,视同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第2包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细则“管理体系能力”中的“5.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请问提供“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是否可以得分?
答:经查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与“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为同一证书的新老版本,且处于过渡期内,评审时新老版本证书一并认可,均可得分。
3.本项目第2包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项目团队实力”项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的人员证书是否可以修改或调整?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第2包主体功能建设及集成主要为软件开发,存在项目管理、系统分析、架构设计的关键需求,不可或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是项目关键人员,应具备较高的项目管理、系统分析、架构设计能力。同时,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分析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合法性、通用性。
4.本项目第2包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项目团队实力”项中“集成开发能力”的第3条“软件安全开发资质服务证书”是否可以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因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主要是侧重于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安全性,而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侧重的是软件企业的软件过程能力,两者不存在对同一能力重复要求的情况,上述证书具有合法性、通用性。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3608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原项目编号:2024BFAFZ01910
原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数字安徽-“智慧人大”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FZ01910
项目名称:数字安徽-“智慧人大”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1包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投标人业绩”项中,请问是否可以将项目的官方设计批复或者专家评审结论作为设计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采购文件中已明确,“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如业绩合同和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需另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官方设计批复或者专家评审结论可体现关键评审因素的,视同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第2包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细则“管理体系能力”中的“5.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请问提供“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是否可以得分?
答:经查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与“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为同一证书的新老版本,且处于过渡期内,评审时新老版本证书一并认可,均可得分。
3.本项目第2包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项目团队实力”项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的人员证书是否可以修改或调整?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第2包主体功能建设及集成主要为软件开发,存在项目管理、系统分析、架构设计的关键需求,不可或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是项目关键人员,应具备较高的项目管理、系统分析、架构设计能力。同时,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分析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合法性、通用性。
4.本项目第2包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项目团队实力”项中“集成开发能力”的第3条“软件安全开发资质服务证书”是否可以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因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主要是侧重于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安全性,而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侧重的是软件企业的软件过程能力,两者不存在对同一能力重复要求的情况,上述证书具有合法性、通用性。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3608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