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R22035(长泰路北、天生路东)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R22035(长泰路北、天生路东)地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1007 | 项目名称 | R22035(长泰路北、天生路东)地块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1007001001 | 标段名称 | R22035(长泰路北、天生路东)地块建设项目监理 | ||||||||||||||||||||||||||||||||||||||||||||||||||||||||||||||||||||||||
R22035(长泰路北、天生路东)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的R22035(长泰路北、天生路东)地块建设项目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以 崇行审批2【2023】8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二、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三、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北、天生路东地块。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6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400平方米(住宅约86000平方米,配套公建约4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6000平方米。项目住宅单元总套数不少于600套。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4、监理服务期:前期+施工工期+保修期,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13.72万元四、标段划分及相应委托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分为壹个标段,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配套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备案阶段、工程结算阶段及保修(含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含桩基、土方、降水、支护、地下室(人防与非人防)、主体、门窗、装饰(含装修、幕墙)、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变配电、暖通(采暖、空调、通风)、智能化、电梯、设备材料选购、室外配套、景观绿化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图纸审查,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建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对签证、变更进行审核,认质认价材料询价、初审;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年龄在60周岁以内。六、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8、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 (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建筑面积在7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类建筑)监理项目。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加盖公章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②有效的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注:业绩证明材料如未体现相应内容及评审要素的,须再另行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仅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 规定,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12、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凭“标证通”、“国信CA”或“CFCA”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十一、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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