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全行生产车辆入围选型采购项目 征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全行生产车辆入围选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202300036-040)采用入围选型采购形式进行公开征集,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征集。
1.征集范围
1.1征集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5种生产车辆,服务期2年。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包,可兼投兼中,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预估采购数量(台) |
1 |
包1 轿车型生产车辆Ⅰ |
10 |
1200 |
2 |
包2 轿车型生产车辆Ⅱ |
15 |
130 |
3 |
包3 SUV/越野型生产车辆Ⅰ |
25 |
490 |
4 |
包4 SUV/越野型生产车辆Ⅱ |
35 |
60 |
5 |
包5 MPV商务型生产车辆 |
35 |
20 |
备注:单价均为裸车价,不含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保险费、挂牌费等。 |
1.2框架协议期限:
签署框架协议,采用框架协议加订单方式执行,有效期至甲方同类产品再次签订框架协议或发布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原则上不超过2年,原则上在预估采购数量范围内执行。
1.3框架协议适用范围:
本次入围结果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2024年全行生产车辆入围选型采购项目。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2.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6投标人须为投标车辆车型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且满足如下要求:
(1)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车型必须为定型产品,投标人每个标包只能投标1个符合条件的车型。
(3)同一品牌同一车型相同配置的产品,只能参加一个标包的投标,如同时参与多个标包投标,其对限价价格较高标包的投标将被否决。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供应商或其响应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2.4.1所提供的车型有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GB 7258-2017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获得“中国强制认证”(3C认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3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具备投标车辆同品牌产品在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的销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4.4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保证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机动车购置发票,且所投标车辆车型须满足注册登记所在地的有关政策规定,确保车辆办理核发牌证手续。
2.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保证能够在全国范围(省会、地市等)供货和提供售后服务。
2.5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征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征集文件
4.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征集者,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4.2.1请供应商在征集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cg.hxdi.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联系报名联系人)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标书费缴纳(标书费发票可在华信电子采购平台-项目管理-发票维护自行下载);
4.2.2征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4.3文件获取:供应商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将标书费转账凭证和购买征集文件所需以下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项目联系邮箱(详见7.联系方式,邮件中请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要报名的标包名称)。购买征集文件所需材料如下: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4 文件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征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95号尚信商务5层会议室(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95号尚信商务5层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李桂媛,钱江,赵亚星,张斯斯
项目联系人:赵亚星,15811102708;张斯斯,13780302512
项目联系邮箱:zhaoyaxing.hx@chinaccs.cn
投诉联系人:王先生,010-68857747,psbccgts@psbcoa.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