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溪镇雄路村现代农业科技园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7.3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x-cg-tp-2024507
预算金额97.38万元
招标公司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563-8161768
中标公司安徽启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7.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临溪镇雄路村现代农业科技园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TP-2024507
二、项目名称:临溪镇雄路村现代农业科技园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启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养贤街道
成交金额:玖拾柒万叁仟捌佰叁拾叁元贰角玖分(973833.29元)
评审报价:玖拾柒万叁仟捌佰叁拾叁元贰角玖分(973833.2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敢生(组长)、方金亮、吴红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按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人民币1460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563-8161768;安徽省绩溪县临溪镇临溪村5号,联系电话:0563-8330260。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绩溪县临溪镇临溪村5号
联系方式:0563-8330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3-8161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563-81617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一、项目编号:JXX-CG-TP-2024507
二、项目名称:临溪镇雄路村现代农业科技园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启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养贤街道
成交金额:玖拾柒万叁仟捌佰叁拾叁元贰角玖分(973833.29元)
评审报价:玖拾柒万叁仟捌佰叁拾叁元贰角玖分(973833.2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临溪镇雄路村现代农业科技园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对原雄路小学校址进行维修整治,开展周边约390米道路和沟渠整治,提升打造农业科普教育研学基地。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兰云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234192013663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敢生(组长)、方金亮、吴红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按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人民币1460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563-8161768;安徽省绩溪县临溪镇临溪村5号,联系电话:0563-8330260。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绩溪县临溪镇临溪村5号
联系方式:0563-8330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3-8161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563-81617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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