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001140057
预算金额28.96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863537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114005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业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和会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114005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1118500元/年,合同每年一签。 1 1118071.76
2 会议服务项目 一般会议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290000元/年,合同每年一签。 1 289629.04
 合计金额小写: 1407700.8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零柒仟柒佰元捌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物业服务费用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人工费用

67385.86

808630.28

物业服务人员21

2

行政费用

1926.67

23120.00

 

3

公共设施

2130.00

25560.00

 

4

清洁费用

5624.50

67494.00

 

5

绿化费用

743.33

8920.00

 

6

折旧费用

1515.58

18187.00

 

7

公众责任险

833.33

10000.00

每项目10000/

8

保安员证

125.00

1500.00

300/人×10人(分2年摊销)

9

消防员证

470.00

5640.00

3760/人×3人(分2年摊销)

10

工会费

262.50

3150.00

150/人×21

11

化粪池清理

400.00

4800.00

400/月×12个月

12

电梯检测与维保

2100.00

25200.00

年检1200/×3+1800月×12个月

13

宿舍租金及水电

1200.00

14400.00

1200/月(安保应急处置分摊费用)

14

管理成本合计

84716.77

1016601.28

1-9项合计

15

残疾人保证金

1393.75

16725.00

上半年社会平均工资×1.5%×总人数

16

水利建设基金

50.83

609.96

营业收入×0.0006

17

管理佣金

847.17

10166.01

(按成本1%提取)

18

税金

6164.13

73969.51

(按管理成本+管理佣金)/(1-6.72%)*税金6.72%

合计报价

1118071.76

14-18项合计

会务服务费用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人工费用

18856.12

226273.40

会务员5人,其中1人由客服兼任。

2

服装费

333.33

4000.00

每人每年4套(均价)/2年分摊

3

工具耗材

2400.00

28800.00

按每人每个月600元包干

4

工会费

62.50

750.00

150/*5

5

残疾人保证金

516.45

6197.40

 

6

水利建设基金

129.54

1554.44

 

7

管理佣金

215.89

2590.73

 

8

税金

1621.92

19463.07

 

合计报价

289629.04

 

1、本项目招标委托管理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2、此价格为包干价,第一年合同履行期间不再增加任何费用,考虑到物价上涨及最低基本工资、社保基数上涨因素,自第二年根据国家政策据实调整,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3-19 —— 2021-03-18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318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伴随式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7308.4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华丰支行(深业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800031179820013)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在物业委托管理服务范围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建筑主体及公共部分的维护管理和零星维修;

2、公共配套设施、设备(中央空调系统、配电、电梯、消防、监控、车辆道闸和门禁系统等)维护、运行管理;

3、公共场地、停车场、道路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杀菌,生活垃圾的收集、分拣、运输和处理,雨水井、排污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24小时安全防范及公共秩序维护;

6、共建配套设施的运营管理;

7、楼宇自动化设备系统的运行、维修、养护管理;

8、交通指挥、车辆行驶和停车管理;

9、物业及物业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10、会务服务管理。会议室、值班室、接待室、活动室及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管理;

11、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十一”等节日物品的布置与摆放按甲方要求实施,原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2、对物业使用人违反大院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应进行规劝、制止、警告。对损坏公物及设施的情况应要求其赔偿。并及时通报甲方。

3、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4、安排专人接待来访人员(由甲方管理)。

5、小件办公家具和设施的搬运。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须符合《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要求。

四、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在乙方承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及设备、设施前,甲乙双方应对相关的物业及设备、设施进行查验并对其状况签署确认书,作为界定双方承担责任的依据。对于存在问题的,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整改,在此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接管物业时,甲方应尽可能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双方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三、甲方应当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物业及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大楼有关管理规定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执行;

3、审定乙方拟招聘的机电、安全执勤员的入职资格,其他招聘人员报甲方备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乙方未达标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6、协调和处理托管的房屋、设备、设施因未达验收标准而发生的返修事项及其相关费用支付问题;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及相关档案、资料,尽快移交乙方使用、管理;

8、负责与本物业工程建设部门衔接,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管理遗留问题及后续工程有关事宜;

9、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物业管理的宣传和文化活动等工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协助甲方制订大楼物业管理制度,做好大楼管理工作;

3、在甲方许可的前提下,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部分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

5物业管理和会务中,发现需甲方解决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附相关照片及时报告甲方;

6、告知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使用有关规定,与装修物业的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告知其限制条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物业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

7、加强保密审查和开展保密知识培训。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不得将在甲方获取的会议信息,文字材料、照片和视频等资料外传。

8、负责聘用人员管理,乙方与聘用人员发生的各类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所聘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按操作规范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9、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乙方用房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保证全部移交物的完好。

三、乙方应按招标要求配齐各类人员合计26名,聘用的保安、机电人员要相对稳定,各岗位之间可按工作需要调剂,但不能低于总人数。聘用时须与甲方共同审核其资质及有关条件,新聘人员必须报甲方相关部门或辖区派出所备案。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必须确保落实甲方下列硬性要求:

序号

1

化粪池清疏

一年一次

乙方负责,保证管道畅通

2

空调水处理

一年一次

乙方负责组织,甲方承担费用

3

电梯年检

一年一次

乙方负责

4

电梯维保

3

乙方负责电梯维保

5

二次供水水池清洗

一年两次

乙方负责组织,甲方承担费用

7.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未解决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管理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但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未足额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删减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五、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和《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和会务服务委托合同》,如有争议,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318号 地址: 文锦中路1027号深业大厦5F
法定代理人: 张庆和 法定代理人: 肖武春
委托代理人: 秦寄军 委托代理人: 谭双
电话: 0731-88635372 电话: 0755-82200856
传真: 0731-82581009 传真: 0755-82207676

附件列表
  1. 招标正文(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doc
  2. 分项价格表.doc
  3. 物业和会务服务委托合同.pdf
  4.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8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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