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省属监狱伙房大豆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采购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GB/T 153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豆油》(含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不低于三级大豆油(非转基因);原料为大豆油生产日期前一年内收割的大豆;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规格为5L/桶。
大豆油质量指标要求
项 目 | 质量指标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色泽 | 淡黄色至浅黄色 | 浅黄色至橙黄色 | 橙黄色至棕红色 |
透明度(20 ℃) | 澄清、透明 | 澄清 | 允许微浊 |
气味、滋味 | 无异味,口感好 | 无异味,口感良好 | 具有大豆油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 | 0.10 | 0.15 | 0.20 |
不溶性杂质含量/% ≤ | 0.05 | 0.05 | 0.05 |
酸价(KOH)/(mg/g) ≤ | 0.50 | 2.0 | 按照GB 2716执行 |
过氧化值/(mmol/kg) ≤ | 5.0 | 6.0 | 按照GB 2716执行 |
加热试验(280 ℃) | — | 无析出物,油色不变 | 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但不得变黑 |
含皂量/(%) ≤ | — | 0.03 | |
冷冻试验(0 ℃储藏5.5 h) | 澄清、透明 | — | |
烟点/℃ ≥ | 190 | — | |
溶剂残留量/(mg/kg) | 不得检出 | 按照GB 2716执行 | |
注1:划有“—”者不做检测。 | |||
注2:过氧化值的单位换算:当以g/100g表示时,如:5.0 mmol/kg=5.0/39.4g/100g≈0.13g/100 g | |||
注3: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 mg/kg时,视为未检出。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前4个月内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须包含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KOH)、过氧化值、烟点、溶剂残留量,且此六项检测结果符合上表中相应质量指标的要求,划有“—”者不做检测)。
★2.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污染物、农药残留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规定;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19〕214号)规定;塑料桶要求材质为PET材质,自重至少100g,壁厚至少3mm;包装纸箱要求为3层以上瓦楞纸箱、至少能够承受5层负重。如在供货期间国家相关标准发生变化,将以最新的国家标准为准。
★3.大豆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各类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检测、环保标准及出厂标准,食品安全、卫生、可溯源。
★4.食品包装及运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污渍、无过期、无霉烂变质等情况;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食品名称、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质保期、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表示的内容。(每批所供货物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标注保质期的70%)。
★5.食品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污染物、农药残留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规定;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中“塑化剂”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19〕214号)规定;塑料桶要求材质为PET材质,自重至少100g,壁厚至少3mm;包装纸箱要求为3层以上瓦楞纸箱、至少能够承受5层负重。包装瓦楞纸箱符合GB/T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规定。
★6.中标人须每3个月向监狱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或化验单等市场流通环节所应具备的相关证照。
★7.监狱还将不定期在验收现场抽取产品样本送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将要求中标人整改,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如果在供应期间各监狱接收到所投食材的质量通报,处罚将由中标人承担,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应赔偿,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