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同和、荔湾厂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增加自动喷淋灭火设施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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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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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同和、荔湾厂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增加自动喷淋灭火设施项目比选文件
第一章 参与项目比选须知
序号 | 内容说明 |
1 | 项目名称: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同和、荔湾厂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增加自动喷淋灭火设施项目比选 |
2 | 工期要求:自施工起始日(以比选人书面通知确定)计,在20天内完成本工程。 |
3 | 施工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萧岗大马路52号。 |
4 | 交货方式:中选人需将商品送到我厂指定的地点,人工、安装、运输、装卸货、保险等所有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
5 | 用户需求: 详见第二章第四用户需求书 |
6 | 比选有效期: 90 天 |
7 | 比选方式:采用国内比选方式进行。 |
8 |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单位及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2、报价人必须具有工程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维修能力,具备国家认证标识、并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长期提供备品备件的能力。 3、报价人必须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
9 | 比选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12 : 00前(北京时间) |
10 | 比选文件一式 贰 份,正本壹份,副本 壹份 比选文件必须以快递方式邮寄送达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收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萧岗大马路52号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审计风控部 收件电话:02062355159 比选时间: 2023 年11月20日(星期一 ) 14 :00 比选地点: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新市厂区办公楼 411 会议室 |
11 | 所有报价资料,必须采用密封方式送达,并在封面上注明“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同和、荔湾厂区电动自行车车棚增加自动喷淋灭火设施 项目比选”;否则,视为违规,不予认可。 |
相关附件
- 同和、荔湾厂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增加自动喷淋灭火设施项目比选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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