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总工会2024-2025年度工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总工会2024-2025年度工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价格
采购2家律师事务所为我会下属各类市直工会组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每家律师事务所10万元。费用分两期支付,首期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预付5万元,第二期在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据实支付。项目总预算为20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
(一)合同周期
服务年限为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二)项目服务内容
每个承接项目律师事务所应组建固定律师工作团队,团队要求有10名熟识劳动法律法规的律师,每1名顾问律师联系1个市直工会组织,具体内容如下:
1.预防排查走访企业劳资纠纷。顾问律师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服务期限内至少进每家服务对象实地座谈走访4次,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对企业劳动关系隐患进行排查分析,提出预防和化解建议;每周至少要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与挂钩市直工会组织人员沟通联系1次(以服务对象具体需求为准),了解服务对象的工会工作情况和所在企业职工队伍情况及劳动关系状况等,并向我会反馈信息,做好走访登记台账。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期限内至少到每家服务对象开展1场法制讲座,组织开展对企业职工和工会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市直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法制宣传相关台账备查。
3.协助市直工会组织依法开展相关工作。协助市直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审查企业制定、修改或决定涉及职工切身权益的用工规章制度,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4.就市直工会组织工作中所涉及的重大决策、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写相关法律文书,协助市直工会组织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5.参与处置化解企业劳资纠纷。若所在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时,律师应及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协助市直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如指导市直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解决劳资纠纷,配合市直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调处化解劳资纠纷,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等,并做好调处工作登记台账。
6.市直工会组织提出的其他合理法律服务事项。
7.我会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提交工会法律服务相关工作报告、业务表格、工作台账等。
(三)项目管理要求
按照我会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各市直工会组织的实际情况,按季度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提交顾问服务相关的工作报告、业务表格、工作照片及台账资料等。
四、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对象:律师事务所。
(二)要求:
1.属广东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库)内;
2.根据相关制度要求,为避免服务律师的重叠,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内已有承接除佛山市总工会以外的其他总工会的、正在服务期内的同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项目(同属省总工会专项资金),不能再重复申报。若前述服务期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且没有继续承接同类项目的,不在此限。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获得服务资格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律所简介、相关工作经验、获奖情况等;
(二)政府采购资质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含入库采购资质的系统截图);
(三)劳动领域法律经验以及涉及工会法律服务、与工会组织的合作经验介绍,调解劳资纠纷优秀案例、政府合作项目佐证材料;
(四)本项目团队配备情况,律师团队各成员详细的资历情况及相关法律服务经验;
(五)其他材料。
六、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市总工会将成立项目采购工作小组,根据申报单位的政府采购资质、承接政府(工会)项目经验、团队配备情况、优势及特长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估,最终项目中标情况将在佛山市总工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七、申报时间
(一)申报日期为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17时30分前止。
(二)申报方式: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佛山市总工会二楼208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横街5号),竞标材料报价页面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投标联系人:曾小姐,电话:82290430。项目联系人:容小姐,电话:82221201。
佛山市总工会
2024年5月14日
佛山市总工会2024-2025年度工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价格
采购2家律师事务所为我会下属各类市直工会组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每家律师事务所10万元。费用分两期支付,首期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预付5万元,第二期在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据实支付。项目总预算为20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
(一)合同周期
服务年限为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二)项目服务内容
每个承接项目律师事务所应组建固定律师工作团队,团队要求有10名熟识劳动法律法规的律师,每1名顾问律师联系1个市直工会组织,具体内容如下:
1.预防排查走访企业劳资纠纷。顾问律师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服务期限内至少进每家服务对象实地座谈走访4次,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对企业劳动关系隐患进行排查分析,提出预防和化解建议;每周至少要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与挂钩市直工会组织人员沟通联系1次(以服务对象具体需求为准),了解服务对象的工会工作情况和所在企业职工队伍情况及劳动关系状况等,并向我会反馈信息,做好走访登记台账。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期限内至少到每家服务对象开展1场法制讲座,组织开展对企业职工和工会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市直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法制宣传相关台账备查。
3.协助市直工会组织依法开展相关工作。协助市直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审查企业制定、修改或决定涉及职工切身权益的用工规章制度,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4.就市直工会组织工作中所涉及的重大决策、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写相关法律文书,协助市直工会组织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5.参与处置化解企业劳资纠纷。若所在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时,律师应及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协助市直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如指导市直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解决劳资纠纷,配合市直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调处化解劳资纠纷,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等,并做好调处工作登记台账。
6.市直工会组织提出的其他合理法律服务事项。
7.我会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提交工会法律服务相关工作报告、业务表格、工作台账等。
(三)项目管理要求
按照我会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各市直工会组织的实际情况,按季度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提交顾问服务相关的工作报告、业务表格、工作照片及台账资料等。
四、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对象:律师事务所。
(二)要求:
1.属广东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库)内;
2.根据相关制度要求,为避免服务律师的重叠,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内已有承接除佛山市总工会以外的其他总工会的、正在服务期内的同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项目(同属省总工会专项资金),不能再重复申报。若前述服务期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且没有继续承接同类项目的,不在此限。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获得服务资格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律所简介、相关工作经验、获奖情况等;
(二)政府采购资质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含入库采购资质的系统截图);
(三)劳动领域法律经验以及涉及工会法律服务、与工会组织的合作经验介绍,调解劳资纠纷优秀案例、政府合作项目佐证材料;
(四)本项目团队配备情况,律师团队各成员详细的资历情况及相关法律服务经验;
(五)其他材料。
六、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市总工会将成立项目采购工作小组,根据申报单位的政府采购资质、承接政府(工会)项目经验、团队配备情况、优势及特长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估,最终项目中标情况将在佛山市总工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七、申报时间
(一)申报日期为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17时30分前止。
(二)申报方式: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佛山市总工会二楼208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横街5号),竞标材料报价页面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投标联系人:曾小姐,电话:82290430。项目联系人:容小姐,电话:82221201。
佛山市总工会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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