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zc-jzc-2021-010
预算金额114万元
招标联系人牟建平
招标代理机构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唐含初0990-6223343
中标公司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11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KZC-JZC-2021-010
二、项目名称: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最终报价:1140000(元) | 克拉玛依市城投鹏基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36号 | 91650200789886741F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 |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胜亮,董征(采购人代表),纪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
地 址:克拉玛依友谊路255号
联系方式:0990-6232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联系方式:0990-6223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含初
电 话:0990-6223343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doc【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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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doc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doc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KZC-JZC-2021-010
采购项目: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
采购人: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
采购机构: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篇 邀请书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的委托,对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
四、有关说明
(一)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月12日10点30分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三)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五)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七)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五、磋商有关规定
(一)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禁止关联企业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于公告之日起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乌日娜
电 话:0990-6223256
质疑受理电话: 0990-6232397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二)采购人: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 | 114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本预算为一年服务预算费用 |
联系人:牟建平
电 话:0990-6232186
地 址:克拉玛依市友谊路255号
第二篇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克拉玛依市档案馆位于友谊路255号,始建于1995年,1997年10月建成。建筑面积6829.64㎡,使用面积1681.23㎡(以房产证、土地证为准)。楼高7层,地下一层,地上六层。主要有办公区、档案库房、功能用房及展厅构成。根据消防、安全生产及安保工作需要,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值守服务、保洁服务、消防中控室维护保养等。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秩序维护服务
(1)门岗值班、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对进入场馆人员进行身份登记、开包检查;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合场馆秩序维护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闭馆后的内巡检查工作;
(3)更衣室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的打扫。
2、环境保洁服务
(1)公共区域地面的清扫、拖拭工作;
(2)公共卫生间、会议室、功能性用房和其他房间卫生的清洁工作;
(3)垃圾的收集、分类、清倒工作;
(4)楼顶天台和楼外周围树叶、积雪清除工作;
(5)休息室、工具房的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打扫。
3、消防中控室服务
(1)中控室设备(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的安全操作工作;
(2)防水系统、温湿度系统报警的及时上报工作;
(3)每小时对摄像头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4)消防中控室设备运行、建档记录等工作;
(5)消防中控室安全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4、视频系统维保
(1)视频系统定期检查;
(2)视频系统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3)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记录完整。
(4)视频系统运行台账的建立
5、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维保
(1)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
(2)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3)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记录完整;
(4)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消防系统运行台账的建立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
6、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和运行
(1)夏季中央空调系统的开启、关闭和值守;
(2)中央空调设备日常巡检和问题的跟踪处理;
(3)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台账的建立;
(4)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间安全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7、电梯系统维保
(1)电梯系统的年度检测;
(2)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3)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记录完整;
(4)电梯系统运行台账的建立;
(5)电梯间的安全安全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8、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维保
(1)配电室内设备以及箱式变电站和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2)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记录完整;
(3)安全运行台账的建立;
(4)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安全安全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9、基础设施设备维护
(1)供水、排水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2)供暖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3)门窗、锁具、灯具等的日常维护工作;
(4)其他维护工作。
三、服务要求及考核办法
1、人员配备要求
(1)保安6人: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年龄45岁以下,持证上岗;
(2)保洁3人:正常班,保证场馆内外的整洁干净,每天至少1人在岗;
(3)消防中控室值班6人: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年龄45岁以下,持证上岗;
(4)中央空调系统值班1人:夏季运行时正常班。
本项目配备人员共计:16名。
2、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及要求
(1)查证、检查工作规范、有序;
(2)礼貌、周到服务;
(3)闭馆后定时内部巡检查,对异常情况处理上报及时,必须持证上岗。
3、环境保洁服务标准及要求
(1)地面卫生干净、无杂物;
(2)卫生间、会议室、功能用房和其他房间定时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干净、整洁、无灰尘、无异味;
(3)公共设施定时擦拭,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印。
4、消防中控室服务标准及要求
(1)熟悉消防系统和消防设备,能够进行熟练操作;
(2)熟悉视频系统和视频设备,能够进行熟练操作;摄像画面检查到位,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画面的调阅;
(3)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4)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污渍印。
5、视频系统维保服务标准及要求
(1)保障视频系统正常运行;
(2)视频系统定期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3)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4)视频设备的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6、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维保服务标准及要求
(1)保障视频系统正常运行;
(2)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3)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4)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7、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服务标准及要求
(1)保障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2)中央空调设备定期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3)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4)中央空调设备间和设备的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8、电梯系统维保标准及要求
(1)保障电梯系统的正常运行;
(2)按期完成电梯的年度检测工作;
(3)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4)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5)电梯系统的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9、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维保标准及要求
(1)保障供电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供电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3)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4)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的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10、基础设施设备维护标准及要求
(1)保障供水排水系统和供暖正常运行;
(2)定期巡检外排水(污水及防渗水)系统,发现堵塞及时疏通;
(3)保障门窗、锁具、灯具等功能正常;
(4)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5)及时做好其他基础设施设备临时性维护工作;
(6)每周至少安全巡检场馆内外一次,建立安全巡检维保台帐。
11、其他要求
(1)保安、保洁等服务人员着装整洁,文明用语;
(2)配置消毒剂、洗手液、卫生纸等保洁用品,质量合格,不断货;
(3)配备拖把、扫把、抹布等环卫用品,质量合格,满足服务要求;
(4)根据消防、质检和垃圾处理等工作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另行与具备资质的企业签订消防维保、电梯维保、空调维保、垃圾处置等合同,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馆内消防、质检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5)除维修中产生的硬件更换费用外,本馆物业服务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四、服务地点
克拉玛依市档案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255号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二、付款方式
根据服务情况,按季度考核合格后支付当季费用。
三、其他
(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无效条款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一、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
(二)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磋商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将失去供应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注: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将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磋商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磋商小组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
详见评分表
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关于小微企业: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1.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响应文件无效条款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四)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五)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报价的;
(六)报价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
(七)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八)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加密的。
(九)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
四、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磋商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活动: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终止磋商活动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各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
3 |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一)合格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或评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磋商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采购文件由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无效条款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响应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通知、修改、补充及澄清,都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和/或补充文件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发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登录网站查阅,修改和/或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浏览、下载。
三、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编制上传响应文件与相应模块对应)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二)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后九十天。
(三)响应文件的签署
1、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中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2、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做必要修改或澄清,则应在修改或澄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四)投标报价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二次或多次报价。如磋商过程中,采购需求发生实质性变化造成最终报价高于上次报价并做出合理解释的为有效报价;否则,报价得分按0分计算。
(五)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为准。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邀请书。
3、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磋商
(一)评审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三)本次采用网上开标,供应商在线参加开标(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开标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评标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1月12日上午10:30-11:0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月12日上午10:30-11:0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如有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机构以电子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质疑书数量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4事实依据;
4.5必要的法律依据;
4.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质疑书数量:一式四份。
(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时,未提供新的事实证据或法律依据;
1.4质疑人未参与所质疑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7个工作日内送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2、服务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提供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人员工资、各类社保费用、税费、为保证服务质量所购买或租赁设备的费用等。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服务质量保证
5.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达不到采购文件规定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将按失信行为处置。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考核
7.1按甲乙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监督检查。
8、合同争议的解决
8.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8.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9、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0、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0.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0.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0.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合同(格式)
合 同 书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服务内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服务要求及标准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 服务期限:
2.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服务考核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克拉玛依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文件
(一)自查表
(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格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务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四、技术文件
(一)服务方案
(二)同类项目业绩
五、其他文件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经济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注:1) 以上内容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一致。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价格中。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二、资格文件
(一)自查表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
“必须满足的服务标准”条款自查表
注: 1.此表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
(单位名称或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本单位在参加克拉玛依地区政府采购活动时,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保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个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信用管理要求,按照规定通过克拉玛依诚信网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五)承诺本单位(个人)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守合同、重信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 | |
总价(大写): | |
总价(小写): | |
备注: |
(六)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
(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予以公开。
单位名称或个人(公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务文件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备注 |
总 价(元) | |||
总报价:人民币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
(一)响 应 函
致: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响应函;
(2)服务承诺
(3)与此次磋商有关的商务、技术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担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3、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截止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序号 | “必须满足的服务标准”条款 | 证明文件(如有)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 | 见响应文件()页 |
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联系电话: 手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四、技术文件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以下内容可参考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履约进度计划表
(二)业绩介绍
同类项目业绩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五、其他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
(结束)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月 日— 月 日 | |||
月 日— 月 日 | |||
月 日— 月 日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 合同金额(万元) | 实施 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编号:KZC-JZC-2021-010
采购项目: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
采购人: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
采购机构: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篇 邀请书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的委托,对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
四、有关说明
(一)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月12日10点30分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三)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五)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七)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五、磋商有关规定
(一)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禁止关联企业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于公告之日起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乌日娜
电 话:0990-6223256
质疑受理电话: 0990-6232397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二)采购人: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史志办(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 | 114 |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本预算为一年服务预算费用 |
联系人:牟建平
电 话:0990-6232186
地 址:克拉玛依市友谊路255号
第二篇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克拉玛依市档案馆位于友谊路255号,始建于1995年,1997年10月建成。建筑面积6829.64㎡,使用面积1681.23㎡(以房产证、土地证为准)。楼高7层,地下一层,地上六层。主要有办公区、档案库房、功能用房及展厅构成。根据消防、安全生产及安保工作需要,克拉玛依市档案馆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值守服务、保洁服务、消防中控室维护保养等。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1、秩序维护服务
(1)门岗值班、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对进入场馆人员进行身份登记、开包检查;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合场馆秩序维护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闭馆后的内巡检查工作;
(3)更衣室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的打扫。
2、环境保洁服务
(1)公共区域地面的清扫、拖拭工作;
(2)公共卫生间、会议室、功能性用房和其他房间卫生的清洁工作;
(3)垃圾的收集、分类、清倒工作;
(4)楼顶天台和楼外周围树叶、积雪清除工作;
(5)休息室、工具房的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打扫。
3、消防中控室服务
(1)中控室设备(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的安全操作工作;
(2)防水系统、温湿度系统报警的及时上报工作;
(3)每小时对摄像头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4)消防中控室设备运行、建档记录等工作;
(5)消防中控室安全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4、视频系统维保
(1)视频系统定期检查;
(2)视频系统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3)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记录完整。
(4)视频系统运行台账的建立
5、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维保
(1)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
(2)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3)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记录完整;
(4)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消防系统运行台账的建立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
6、中央空调系统维保和运行
(1)夏季中央空调系统的开启、关闭和值守;
(2)中央空调设备日常巡检和问题的跟踪处理;
(3)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台账的建立;
(4)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间安全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7、电梯系统维保
(1)电梯系统的年度检测;
(2)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3)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记录完整;
(4)电梯系统运行台账的建立;
(5)电梯间的安全安全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8、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维保
(1)配电室内设备以及箱式变电站和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2)发现问题及时报修,记录完整;
(3)安全运行台账的建立;
(4)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安全安全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9、基础设施设备维护
(1)供水、排水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2)供暖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3)门窗、锁具、灯具等的日常维护工作;
(4)其他维护工作。
三、服务要求及考核办法
1、人员配备要求
(1)保安6人: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年龄45岁以下,持证上岗;
(2)保洁3人:正常班,保证场馆内外的整洁干净,每天至少1人在岗;
(3)消防中控室值班6人: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年龄45岁以下,持证上岗;
(4)中央空调系统值班1人:夏季运行时正常班。
本项目配备人员共计:16名。
2、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及要求
(1)查证、检查工作规范、有序;
(2)礼貌、周到服务;
(3)闭馆后定时内部巡检查,对异常情况处理上报及时,必须持证上岗。
3、环境保洁服务标准及要求
(1)地面卫生干净、无杂物;
(2)卫生间、会议室、功能用房和其他房间定时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干净、整洁、无灰尘、无异味;
(3)公共设施定时擦拭,保持干净、整洁、无污渍印。
4、消防中控室服务标准及要求
(1)熟悉消防系统和消防设备,能够进行熟练操作;
(2)熟悉视频系统和视频设备,能够进行熟练操作;摄像画面检查到位,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画面的调阅;
(3)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4)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污渍印。
5、视频系统维保服务标准及要求
(1)保障视频系统正常运行;
(2)视频系统定期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3)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4)视频设备的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6、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维保服务标准及要求
(1)保障视频系统正常运行;
(2)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3)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4)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7、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服务标准及要求
(1)保障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2)中央空调设备定期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3)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4)中央空调设备间和设备的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8、电梯系统维保标准及要求
(1)保障电梯系统的正常运行;
(2)按期完成电梯的年度检测工作;
(3)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4)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5)电梯系统的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9、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维保标准及要求
(1)保障供电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供电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到位、记录完整;
(3)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4)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的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10、基础设施设备维护标准及要求
(1)保障供水排水系统和供暖正常运行;
(2)定期巡检外排水(污水及防渗水)系统,发现堵塞及时疏通;
(3)保障门窗、锁具、灯具等功能正常;
(4)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工作中不产生硬件更换的自行维修,需要产生硬件更换的及时上报业主方,配合完成维修工作,记录完整;
(5)及时做好其他基础设施设备临时性维护工作;
(6)每周至少安全巡检场馆内外一次,建立安全巡检维保台帐。
11、其他要求
(1)保安、保洁等服务人员着装整洁,文明用语;
(2)配置消毒剂、洗手液、卫生纸等保洁用品,质量合格,不断货;
(3)配备拖把、扫把、抹布等环卫用品,质量合格,满足服务要求;
(4)根据消防、质检和垃圾处理等工作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另行与具备资质的企业签订消防维保、电梯维保、空调维保、垃圾处置等合同,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馆内消防、质检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5)除维修中产生的硬件更换费用外,本馆物业服务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四、服务地点
克拉玛依市档案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255号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二、付款方式
根据服务情况,按季度考核合格后支付当季费用。
三、其他
(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无效条款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一、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
(二)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磋商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将失去供应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注: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将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磋商小组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磋商小组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
详见评分表
说明: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关于小微企业: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1.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响应文件无效条款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四)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五)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报价的;
(六)报价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的;
(七)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八)响应文件未按照规定加密的。
(九)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
四、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磋商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活动: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终止磋商活动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各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
3 |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一)合格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或评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是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是磋商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采购文件由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无效条款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响应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通知、修改、补充及澄清,都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和/或补充文件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发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行登录网站查阅,修改和/或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浏览、下载。
三、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编制上传响应文件与相应模块对应)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二)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后九十天。
(三)响应文件的签署
1、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中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2、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做必要修改或澄清,则应在修改或澄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四)投标报价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二次或多次报价。如磋商过程中,采购需求发生实质性变化造成最终报价高于上次报价并做出合理解释的为有效报价;否则,报价得分按0分计算。
(五)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为准。
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邀请书。
3、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磋商
(一)评审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供应商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三)本次采用网上开标,供应商在线参加开标(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开标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评标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1月12日上午10:30-11:0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月12日上午10:30-11:0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如有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机构以电子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质疑书数量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4事实依据;
4.5必要的法律依据;
4.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质疑书数量:一式四份。
(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时,未提供新的事实证据或法律依据;
1.4质疑人未参与所质疑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7个工作日内送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2、服务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提供地点、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人员工资、各类社保费用、税费、为保证服务质量所购买或租赁设备的费用等。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服务质量保证
5.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达不到采购文件规定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将按失信行为处置。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考核
7.1按甲乙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监督检查。
8、合同争议的解决
8.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8.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9、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0、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0.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0.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0.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合同(格式)
合 同 书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服务内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服务要求及标准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 服务期限:
2.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服务考核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克拉玛依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文件
(一)自查表
(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格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务文件
(一)响应函(格式)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四、技术文件
(一)服务方案
(二)同类项目业绩
五、其他文件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
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经济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注:1) 以上内容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一致。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价格中。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二、资格文件
(一)自查表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
“必须满足的服务标准”条款自查表
注: 1.此表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承诺书
(单位名称或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本单位在参加克拉玛依地区政府采购活动时,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保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个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信用管理要求,按照规定通过克拉玛依诚信网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五)承诺本单位(个人)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守合同、重信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 | |
总价(大写): | |
总价(小写): | |
备注: |
(六)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
(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予以公开。
单位名称或个人(公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务文件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备注 |
总 价(元) | |||
总报价:人民币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
(一)响 应 函
致: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响应函;
(2)服务承诺
(3)与此次磋商有关的商务、技术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担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资格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3、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截止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序号 | “必须满足的服务标准”条款 | 证明文件(如有)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见响应文件()页 | ||
…… | 见响应文件()页 |
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联系电话: 手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四、技术文件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以下内容可参考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履约进度计划表
(二)业绩介绍
同类项目业绩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五、其他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合评分表自附)
(结束)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月 日— 月 日 | |||
月 日— 月 日 | |||
月 日— 月 日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 合同金额(万元) | 实施 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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